學生保險少賠等八大缺失 三商美邦遭重罰5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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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最新裁罰案。金管會對三商美邦保險進行金檢,發現有承攬學生保險,未按照
保單條款理賠給付等七項缺失,依保險法開罰480萬元;另該公司負責人有違反證券交易
法,核處24萬元,因此,八大缺失合計罰鍰達504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此次三商美邦共有七大違反保險法之缺失,並非民眾檢
舉,而是金管會金檢主動查到。
首先,未依保單條款約付保險金情節最嚴重,大約有600多件,應補償給學生保險的理賠
金額有200多萬元,金管會已要求三商美邦,主動清查有無其他應補償案件,並且要補給
保戶。
張玉煇並舉例,有學生生病就醫,三商美邦僅提供住院醫療保險費用,卻未依規定,提供
X光檢驗費。
其他缺失事項還有:關係企業之負責人及主要股東等利害關係人資料有未建檔情事;複利
増額保險商品之廣告文宣未揭露相關警語;該公司進行電話行銷時未經要保人同意全程錄
音;該公司辦理股票相關作業,有未依內部規定辦理及留存相關交易資訊等。
此外,張玉煇表示,在負責人部分,三商美邦授權董事長向利害關係人購買不動產,但經
查所提報的投資效益分析資料,並未將關係人取得價格及交易對象、現金收支預測表及評
估資金運用的合理性等資料,提交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與證交法之規定不符,核處負責
人罰鍰24萬元。
張玉煇強調,保險業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加強公司治理、法令
遵循,及內部控管,以維護保險市場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