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p3310 (Nokia)
2015-08-13 01:44:40由於小魯女友,曾經因為販賣掏寶買一送一的多出來的皮夾,進而觸犯商標法
身邊也有人從淘寶小量進貨賣東西被抓的
(這是不好的行為,請大家不要跟我們犯同樣的錯誤)
所以當時有讀過相關資料
其中讀到一點特別有趣
警察們有個類似點數積分的制度
其中抓到一個小偷的點數是三點
抓到商標法案件的點數是十點 (這邊因為時間有點久,數字可能有誤)
但能確認的是,抓到商標法的點數,是比抓到小偷多很多的
這樣感覺似乎只要在辦公室點點滑鼠上上拍賣,輕輕鬆鬆就能賺到一堆點數
想問法律達人,這樣的點數機制是否有瑕疵阿?
有沒有商標法的相關八卦阿,總覺得這法很容易就踩到阿
ps 當天去警局,有員警在警局打 CS ,這是正常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