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irtight (隨風亂紛飛)》之銘言:
: 單回應教師寒暑假問題
: 各行各業本來就存在有薪假,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 學校中未兼職行政的老師並沒有特休假,老師在在學期中因有課務問題,不像公務員休
: 假可將事情暫擱等回來上班再處理,除產、公、婚假外,教師如果要請假要「自己付代
: 課費」,除非把課都調開,但很難調得開,所以老師的有薪假集中在寒暑假放,目前寒
: 暑假是老師的法定休假。跟公務員相比,教師寒假21天、暑假 60天 共81天~~
: A.春節5天、寒暑假11週每週可休二日計27天(這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 B.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 C.教師約7:30到校、16:30離校,中午沒休息,平日超時上班每天一小時,200天計200小時,合25天,
: D.教師寒暑假需返校2-7天~~
: 寒暑假-A-B-C-D=負1天(81-27-28-25-2= -1)
: 如果讓老師在學期中可以特休假,不放寒暑假,撇開老師學期中可休假造成影響教學,平
: 均每人每天1500元的代課費,1年有28天,乘上全國12萬未兼行政教師,給特休假的代課
: 費要六、七十億~~中央如果這樣搞,到時又是縣市政府買單~~~
老師的寒暑假就是產業特性,查無不法、謝謝指教,這樣就好了,
你要解釋可以,但又不足以說服人,
B.這點,不是每位老師的年資都已滿9年,無法休到28天,故有高估疑慮,
C.這點,老師中午都沒休息?就算是接導師,也有吃飯時間吧,
這點拿來算加班時數?
況且,比較應該在同一基準,計算最基本的休假日數,
各產業的加班時數不同、做法不同,把加班時數算進來,怎麼比得完,
要說服別人,還用寬以律己的計算公式,這樣合理嗎?
當寒暑假-A-B-C-D > 0時,
該項大於0的天數、薪資,就是多的人事費用,
其可以用來跟假設情況(學期中可休特休、不放寒暑假)的代課費人事成本相抵,
當然也不是每位老師的年資都已滿9年,每年都有28天,故你算的代課費仍有高估疑慮,
最後,中央有教育部所屬的學校要管,地方有教育局所屬的學校要管,各管各的人事費用
,地方政府買單?中央也有學校要買單啊?
而且硬要說買單,應該是人民買單比較合理吧,都是納稅人的錢,所以才會有人討論公平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