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新聞稿 104年8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聞發布第168號
調整本行不動產針對性審慎措施
一、 本日本行常務理事會決議,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
押貸款業務規定」部分規定(摘要整理如附表),並自本年8月14日生效:
(一) 調整特定地區範圍:刪除新北市2區(八里區、鶯歌區)及桃園市4區(桃園區、蘆竹區
、中壢區、龜山區)。
(二) 提高貸款成數上限:高價住宅、公司法人購置住宅及自然人第3戶購屋之最高貸款成
數,由現行5成調高為6成。
二、本次修正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一) 本行不動產針對性審慎措施實施以來,銀行不動產授信集中度下降、房貸成長平穩
、特定地區及高價住宅之貸款成數下滑,顯示金融機構已審慎控管不動產授信風險,有助
金融穩定。
(二)近期不動產持有稅已逐步調整,且房地合一稅制將自明年初實施,不動產投機需求減
弱,房市交易趨緩,並以自住需求為主。
(三)除上述措施外,政府亦持續推動住宅政策相關措施,均有助房市健全發展。
三、 本次本行調整上開控管措施,惟金融機構基於授信風險考量如有較嚴格之規定者,
仍應從其規定。未來本行將持續關注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情形,並檢視針對性審
慎措施執行成效,適時採行妥適措施,以維持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