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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捨捷運搭公車 大學助理教授告侵占
〔記者金仁晧、吳柏軒/綜合報導〕43歲的「德明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盧瑞山,僱外傭小
麗(化名)看護長期住院的母親,盧的姊姊給小麗一張悠遊卡,讓她搭捷運往返醫院,小
麗改搭公車,盧男不滿她未遵照指示,且悠遊卡有多筆小額消費紀錄,連同車資共1313元
,竟告她「業務侵占」,檢方認為小麗自掏腰包補足款項,且交通方式並無不法,做出不
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101年7月起,盧瑞山僱31歲的小麗照顧久病住院的母親,盧男要求小麗使用悠
遊卡搭捷運通勤,並填寫紀錄表,以便控管;今年初盧母過世,盧清查悠遊卡紀錄,發現
小麗搭278路線公車,從內湖前往國父紀念館附近的醫院,另有多筆便利超商的小額消費
紀錄,連同車資共1313元,認為她「業務侵占」。
盧男指出,不讓小麗搭公車,是因該路線會經過印尼商品店,認為小麗會跑去買東西,才
要求搭捷運,小麗未守規定,他無法接受。
小麗喊冤說,盧母生前曾想吃布丁之類零食,她會去超商買,而她放假搭大眾運輸工具出
門或去超商,雖會拿悠遊卡結帳,但她有把錢儲值回去,沒有侵占。
去年8月,盧瑞山吃鐵板燒時,曾在臉書稱「順便犒賞印傭小麗,謝謝她辛苦地協助我們
照料臥病在床老母親,她已是我們家的一份子了」,今年卻控告小麗,態度大轉變,令辦
案人員不解。
印傭有補足款項
士林地檢署認為,盧男坦承母親會請小麗去買軟質食物,且盧久久才給小麗一次500或
1000元的現金加值,但依卡片紀錄,卻有多筆200元的加值紀錄,顯見小麗自己有補足款
項;至於不搭捷運卻坐公車,只是對交通方式的選擇,罪嫌不足。
記者昨聯繫不上小麗的律師溫啟仁及盧瑞山本人,不知兩方回應。
盧瑞山14年前頂著台大博士頭銜在網路徵婚,和現任妻子僅認識4個月就論及婚嫁,引發
轟動;此外,盧在德明頗受重用,35歲就任資訊管理系主任,創下「全國最年輕大學系主
任」紀錄,之後又接下學校研發長一職,兼任推廣教育中心主任,本月初才卸下研發長職
務。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06243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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