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amid.gov.tw/m/405-1000-2467,c288.php
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空間數位發展補助案
申請者
申請計劃名稱
補助金額 (新臺幣:元)
若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Legacy 傳 音樂展演空間」現場演出之數位直播計畫
5,000,000
這牆音樂藝文展演空間股份有限公司
Crossover THE WALL 越牆而出
7,000,000
河岸留言展演事業有限公司
「河岸聲現 Riverside Live Session」系列現場網路直播計畫
4,000,000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用個直播需要納稅人出錢
還有需要花到一千五百萬弄嗎?
有沒有文創產業很好賺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