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爸爸賄選?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確定無罪
NOWnews-2015年08月13日 下午14:55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以賄選罪起訴曾煥嘉與曾煥棨,控訴曾煥嘉在四年前涉嫌替當時擔任台北縣議
員的爸爸曾文振選舉新北市立委時賄選,一審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3)高等法院審
裡仍認為賄選事證不足,還是判曾煥嘉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控,曾文振在2011年參選了新北市第7鄰選區的立委,因為民調結果不佳,與兒子
曾煥嘉、姪子曾煥棨等人商議買票,最後決定以一票500元來賄選,預估在溪崑地區買
2000票,共花了110萬元,還另外花7萬元舉辦豪華餐會。
新北地檢署將曾煥嘉、曾煥棨以賄選罪起訴,一審判兩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
法院審理後仍然賄選事證不足,今天判曾煥嘉兩人無罪,可上訴。至於曾文振,最高法院
在103年12月24日已經駁回上訴案,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以選罷法的預備行賄罪,判處曾
文振9月,褫奪公權2年結果,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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