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監察院的八卦?

作者: Kovainen (卡瓦寧)   2015-08-15 18:18:36
※ 引述《stand1234 (石頭書)》之銘言:
: 目前中華民國的中央民意機關只有立法院
: 也因此立法院是唯一能行使人民監督政府權利的機關
: (行使方式是用質詢與凍結預算)
: 不過台灣因為有監察院的緣故
: 因此監督政府機關這件事情其實應該是落在監察院身上
: 監察院卻又不是民意機關?
: 之前和某位從事行政工作的聊到
: 他說監察院以前就是立委裡面互選出幾個監委
: 到監察院行使監察權
: 現在監委卻是被指派的?
: 有沒有監察院為什麼變成非民意機關的八卦?
因為修憲改為總統提名的關係
憲法本文規定
監察委員由各省議會選舉產生
但是最早在孫文的五權憲法構想裡
監察院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
為地位皆平等的治權機關
因為在五權憲法裡有個很重要的概念
叫做「權能區分」
治權要對政權負責
治權的權力產生來自政權
而政權機關就是國民大會
因此照五權憲法的理論
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皆必須要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
總統提名的行政院長、司法院長、考試院長
及相關部會人員
皆需經過國民大會後才可以任命
此外五院皆需對國民大會負責
國民大會對於司法院人員及考試院人員
因為司法權與考試權必須獨立的原故
無罷免的權力
但若經過監察院的彈劾
仍然有彈劾通過使其去職的權力
所以司法院和考試院人員
雖然不必對國民大會負政治責任
但仍需遵守法律不違法濫紀
對國民大會負法律責任
可是後還在民國37年制定憲法時
起草人張君勱及部份共產黨人士
堅持不依照五權憲法理論制定憲法
因此將立法委員改由直選產生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司法院和考試院對監察院負責
監察院改由地方省議會選舉產生
大大扭轉了五權憲法的架構
才會演變成今天憲法的樣貌
再更後來歷經多次修憲
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被拿掉
國民大會被凍結
監察院的監察委員改由總統提名
才會讓這部憲法遭受到許多批評
因為整個架構都與當初孫文的想法差距甚遠
空有五院之名
卻無五權之實
更別提「權能區分」這個概念了
作者: gn01622545 (逐漸師去熱情的人)   2015-08-15 18:22:00
台灣人有台灣人的玩法 誰管蘿莉控中國人一部分都是霸主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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