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T312 (312)
2015-08-16 13:16:40※ 引述《A56V (A56V)》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APPLE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人妻凌晨違停被罰 fb譙警「賤」挨告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5-08-16 13:17:00有人名 住址 去google就有了咩~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8-16 13:17:00呵呵
作者: jimmy00520 2015-08-16 13:17:00
開單一定有人名的
作者:
zainc (念湘)
2015-08-16 13:19:00fb打人名不是很簡單嗎?
作者: molle 2015-08-16 13:21:00
好值得關心喔
作者: grandwar 2015-08-16 13:21:00
濫用個資+醒醒吧你沒有同事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5-08-16 13:35:00利用職權之便取得相關人員姓名作私用 本身就已經違法了還敢站出來告人 對方還想知道 你為什麼知道我的臉書呢?這警察這麼厲害 我隨便放一張背影 妳來猜這是誰
作者:
zainc (念湘)
2015-08-16 13:38:00然後利用告人,電話也拿到了,還打過去跟女方坳和解,對法律比較不懂的民眾不就被有執法背景的對方給琥住了?
你看某樓還想講的好像這件事沒甚麼一樣就知道多少警察在看板了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8-16 13:50:00電話在還沒告前就知道了w
作者:
jazy6804 (豪大帥哥)
2015-08-16 13:50:00想柔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8-16 13:51:00"葉姓警員看到po文後曾來電抗議",電話不知怎麼弄來的w
作者:
ainor (><)
2015-08-16 13:52:00有人名就可以找到? 一堆同名同姓的好嗎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8-16 13:55:00原來警察執行公務完還會去看當事人臉書喔(筆記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8-16 13:56:00如果不是公務,連名字都拿不到,就算有一堆同名同姓也不能合理化這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