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兩個女兒的爸爸,
但連我也不得不承認現在女人可是佔盡便宜了。
以前交通不方便,
台南嫁到台北搞不好一年只能看兩三次面,
女兒嫁過去是要幫男方把屎把尿做女工,
現在我老婆回娘家的時間都比她到我爸媽家的時間還多了,
(她住台中我住台北,車錢我出)
而且大多數的女人婚後比男人護自己家也是事實,
起碼我周遭的都是如此。
至於要女人跟以前一樣顧家做家事孝敬公婆,
(我沒讓我老婆上班)
我只能說還是省省吧!
現在人的觀念都是
"家事共同分擔"
管他媽的是不是只有男方在上班。
至於孝敬...
儘管現在大多數跟公婆同住的都是婆婆在做牛做馬,
一堆女人還是都不願意跟公婆同住,
老了能夠幫你請個外勞你就要偷笑了,
還是別幻想媳婦會來幫忙你會比較輕鬆愉快...
要說真的有差的部分,
就只有婚後的孫子姓什麼。
這也是目前男女間"唯一"我覺得還是不平等的地方。
這種情況下還要求要大小聘,
說真的是太過分。
畢竟雙方都幾乎是平等了。
我女兒結婚我絕對不會跟我女婿要求一堆有的沒的,
最多就是因為我們家都女兒,
一個孫子分來跟我的姓,
其它就隨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