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槓27張貼紙 店員罰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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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5-08-1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一家便利商店杜姓大夜班店員,為集點兌換拉拉
熊杯,侵占27張拉拉熊點數貼紙,被店長發現報警處理。犯案後杜男雖認罪且與超商和解
,但他觸犯的是「業務」侵占罪,最輕本刑是6個月以上徒刑,新北地院依此判他6個月徒
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102年4月,依據超商網站公告,拉拉熊活動日期是102年4月至5月,集滿6點加
上79元,可購買一款拉拉熊杯,集滿42點免費送一款,而杜男僅為了27張點數,換來18萬
元罰金,真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