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ber 2015-08-19 09:38:34看不懂宋叛在那邊鬼扯甚麼
李全教目前沒被判刑 所以議長資格沒有被剝奪阿
賴在那邊喊喊 又沒有剝奪李的議長資格
民主社會每個人是有言論自由的好杯
至於賴不進議會的部分
抱歉喔~
比照李全教的無罪推定
即使你覺得賴有違法
也要法定機構判了才算喔
不是你阿貓阿狗在那邊說說就可以決定的
一堆理盲最喜歡說嘴的
就是李是否違法 要等法院判定
但賴是否違法 就是直接由他的感覺去判定
雙重標準也不是這樣做的吧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08-19 09:39:00賴違法幾乎已成定局了吧 @@a 有翻盤的空間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19 09:40:00嚴格來說要公懲會走完才算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19 09:41:00然後公懲會的處分還有爭訟的空間 反正愛對抗就對抗吧
作者:
p16771 (葬月)
2015-08-19 09:42:00賴的違法行為太明顯了?就算李真的有罪,賴也把自己弄臭了
作者: tedyen (幻刀闢浪) 2015-08-19 09:45:00
弄臭? 進議會跟那些豬仔議員同流合污才是弄髒自己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19 09:45:00其實賴的行為在法律人眼裡是已經臭了沒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19 09:46:00只是法律上救濟的權利也是人人都有
作者: tedyen (幻刀闢浪) 2015-08-19 09:46:00
要不要來台南隨便問幾個人 看民眾挺誰很明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19 09:47:00台灣終究是被一些濫情法盲拖垮的 因為人民是法盲所以不敢對違法亂紀的人發起挑戰如果大家法學緒論都有80分的水準 台灣公民社會早就進步到太空去了
作者:
koei888 (^^)
2015-08-19 09:48:00很難 因為很多民進黨人都有法西斯的傾向
作者: nepenthes7 2015-08-19 09:49:00
呵 那就是個殺人犯天堂了
這篇太清楚啦~人一藍就可以雙重標準,只有李可以無罪推定啦!你賴算個屁通通爪去綠島啦!
作者: nepenthes7 2015-08-19 09:50:00
賴也可以無罪推定 他很想去 只是都流會
作者: maxneil (天才暄) 2015-08-19 09:51:00
感覺你更是一個你自己說了算的人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15-08-19 09:56:00鬼島法律好棒棒,我還知道要殺人先喝酒開車用撞的判比較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08-19 09:57:00難怪顏色相同的做法都很像 反課綱也是這套邏輯 自己先做判定別人違法確認 然後自己做出自認為違法也無所謂的事實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8-19 09:57:00賄選議會跟禁閉室差不多 擺明要準備羞辱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