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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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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力道有節制 砍情敵10刀不算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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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力道有節制 砍情敵10刀不算殺人
2015年08月20日07:18
台北林姓男子不甘被許姓女友甩掉,找女方談判,來的人竟是宋姓情敵,林男憤而持刀砍
殺宋男10刀。台北地院認定林男有節制出手力道,不構成殺人未遂罪,只成立普通傷害罪
。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林男去年11月30日約許女到朋友住處談判,宋
男擔心代她前去,林男怒持水果刀朝宋男背後砍,宋男出手擋刀,在場其他3男勸阻,林
男才停手,但宋男左手掌被深度割傷6公分、神經斷裂,背部只有兩道淺裂傷。林男供稱
無意殺害宋男,只想給他教訓。合議庭認定林男下手攻擊時,力道尚有節制,沒有置對方
於死地之意,只構成傷害罪,而傷害罪雙方達成和解撤告,合議庭昨判公訴不受理。可上
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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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我猜這些負責的人一定沒被砍過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