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名詞無關 勞動部:如有勞雇關係就要納保
2015-08-20 09:31:18 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分享台師大擬推師徒制,為教學和兼任助理納保解套。勞動部說,不管是「教學助理」還
是「師徒制」,最終還是得回歸到是否有雇傭關係,與用啥名詞無直接關係,歡迎學校將
原教學助理「分流」,只要這些學生從事的工作內容是「學習型」,自然沒有納保問題。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若原本學生從事「勞雇型」的教學助理工作,即使改名為
「師徒制」,但工作內容仍一樣,學校還是得幫徒弟們加勞保和提繳勞退金;但若無雇傭
關係,「學習型」便無納保問題。學校可檢視現有教學助理工作後予以分流。
王厚偉說,由於各校對勞動法令有些誤解,以致擴大教學、兼任助理和工讀生的納保效應
。例如學校常有研討會或舉辦校慶、轉學考時,一下子需要上百甚至數百名職缺,舉辦時
間可能僅一天或數天,但不少學校都以為須為工讀生納保一個月,實情是工作幾天就納保
幾天,勞保費並非學校預期的那麼多。
又如健保部分,計時制學生可用眷屬身分附在家長名下加保,學校根本不會有健保費支出
;有學校擔心助理「勞工」人數突增,依定額雇用精神,也會讓「應聘用」的身障員工人
數跟著增加,但實情是計算基準是每月一日,若學校活動聘用的短期工讀生是落在當月十
日,根本不會被列入勞工人數計算。
至於學校不滿學生薪資未達一萬一千元,最低卻都要投保一萬一千元級距,勞動部說,科
技部已允諾學校可利用研究計畫經費,以「業務費」名目來支付勞保費;不足部分,科技
部會追加經費。
勞動部下周將邀學校開會,並邀教育部和科技部參與,提供跨部會平台協助、輔導學校解
決問題外,也會另找各校個別座談了解學校需求並釋疑。
http://udn.com/news/story/6928/1132974
台大:師徒制
中正:學習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