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k1329 2015-08-20 14:50:49其實有大絕招啦
以前KMT常用
不能選
就找老婆出來選
當地下市長啦
老實說
這次賴真的理虧啦
所謂
法理情
民主國家
沒有法怎麼行
法律有問題
應該從修改法律做
而不是做另一件
違法的事去抗議
那大家都不用守法好了
這樣會比較好嗎
有理的話
民眾會支持
如果民進黨
明年拿國會多數
再修法不就好
: 台南市國民黨籍市議員洪玉鳳今天提出相關法條表示,依公務人員懲戒法第12條規定,撤
: 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1年以上、5年以下。
: 而選罷法第26條之7也規定,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 。另外,地方制度法規定,市長遇缺應於3個月內選出。所以一旦被撤職,停止任用期限
: 最短為1年,絕對趕步上3個月的補選期限。
: 洪玉鳳說,根據上述法令,賴清德若遭撤職,根本沒有機會再重選,「請賴清德死心吧!
: 」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5-08-20 14:51:00
煩死了啦幹
作者: taimu (?) 2015-08-20 14:51:00
孫中山 超守法的
作者:
halusai ( )
2015-08-20 14:52:00等等 現在議會的狀況不是台南市民選出來的呀理三小虧呀?總不能李全叫偷了錢 而叫賴清德正大光明的去花這個錢吧?
作者:
mar5566 (...)
2015-08-20 14:53:00笑翻 政鴻這樣都爽爽過 委災KMT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8-20 14:54:00法理情..真可惜 台灣的法律遇到某黨就轉彎
作者: pchs80309 (80309) 2015-08-20 14:54:00
理虧在哪???朱的兄弟不敢進法院表明有鬼阿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8-20 14:54:00
你要不要先講一下違哪一條法 憲法位階高還是法律高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2015-08-20 14:55:00臺南議會議長已經確認有賄選問題了 道理明顯站在賴這邊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8-20 14:55:00
另外你要講法的話 解釋一下賄選合法嗎
作者:
halusai ( )
2015-08-20 14:56:00此例先開之後 幹! 以後只要比黨產多的就是議長了 是吧
作者:
WSzc (WSzc)
2015-08-20 14:59:00國父也違法革命 怎麼不等合法再革命?
作者:
halusai ( )
2015-08-20 15:00:00以後只要比黨產多的就是議長了 之後再重選 是要選幾百w次幹 錢多哦?
作者: maximal (懶得想) 2015-08-20 15:15:00
講法,那李全教就不會是議長了
作者: forestmoon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08-20 15:25:00
kmt大絕換法官 超重視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