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之銘言:
: 從最早的014
: 到最近熱門的阿帕契不起訴
: 之前的黑心油食安事件頂新魏應充
: 還有過去許許多多事件
: 感覺好像司法遇到權貴或是黨證護身
: 似乎就會轉彎 怎麼都那麼巧都能輕判或無罪??
: 以前俗話說"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還真的有那麼回事
: 大家認為司法真的能公正與中立嗎??
: 法院真的有可能被某一個政黨開的? 能被操控嗎?
: 有沒有法官與檢察官的八卦??
大家常說台灣司法已死
其實這是錯的
台灣真正已死的是檢察機關
法官所做的就是在法院根據雙方所提供之證據與辯護
按照他所受的法律訓練來做出裁判
那麼如果檢調單位擺爛會怎樣呢?
答案就是有罪之人可以輕鬆地逍遙法外
這是誰的錯?
當然是檢察機關啊!怎麼會是法官的錯
一個國家的權威、公信力的來源必不在其本身
其來源必須具有「外部性」的特質
以台灣來說,就是司法院,或是說最高法院
在現今社會可能很難理解為何法院是外部性
舉例來說過去比較早的社會,如果在鎮上發生糾紛,像是鎮長與民眾的衝突
如何找誰調停裁判誰對誰錯呢?當然是去「鎮外」尋找有名望、公信力的老人來啊
如果是鎮內的人就會有偏向一方的問題,當然一定要從外部去尋找
現今的法院依舊扮演著這個外部的角色
可是檢察機關不是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是隸屬在法務部底下
法務部是行政院的部門
檢察機關是政府的行政機關
所以根本沒有外部性
台灣檢察機關根本不存在公平正義
李全教的案子審到一半正關鍵的時候
法務部直接陣前換將
把原本負責的檢察官調走
法務部是司法機關嗎? 不是。
是KMT的行政機關
李蒨蓉一案不起訴 是誰不起訴? 是桃園地檢署
桃園地檢署隸屬法務部 一樣是KMT的行政機關
頂新案
原本負責的檢察官陳仁傑調職
到現在換誰接手還是不知道
檢察機關繼續擺爛下去
法官根據檢調給的少到要死要不充分的證據
根本不可能判魏應充有罪
大家都認為頂新案該是有罪
但是如果檢察機關不認真蒐證辦案
法官根本不能判有罪啊
因為證據不足啊!!
這都是誰害的
答案就是已死的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