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有多好?徵婚限BMI適中的處女司法官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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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3日00:09
一名張姓男子在報紙上刊登徵婚廣告,徵求女生必須要是司法官或是醫官,父母職業也有
所限制,若有發生過婚前性行為(男女關係太複雜者)將被判定不合格。如此誇張的條件
,讓不少網友認為太可笑。
張姓男子在報紙上刊登的徵婚廣告中,要求對方的職業必須是司法官或醫官,身高必須在
160公分以上,居住在高雄,BMI值不得過高或過低,也不能夠有負債以及婚前性行為。
如此誇張的條件被網友分享到「一句話父權大賽」《臉書》專頁後,被不少網友無情地狂
酸「還要BMI適中的處女耶」、「看到中間以為是在徵人工作」、「明明徵的是能幹的無
薪員工」、「比台大博班論文口試還硬」,還有網友直言「都這個條件了還嫁人毀滅生活
」、「自己的條件是有多好開出來啊!只會嘴砲,真的符合這些條件的女人也不會嫁給你
」。(隋昊志/綜合報導)
張姓男子徵婚廣告:
1.徵女司法官,32歲以下,現實任司法官,身高限160公分以上,限住高雄。
2.徵女醫官,33歲以下,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牙醫系、藥學系、護理系畢)少校以上人
員,身高限160公分以上,限住高雄。
意者請自備:自傳(格式不拘,請論述學經歷,家庭狀況,現職,未來規劃)
面談時請自傳
1.自傳2.身分證正本3.畢業證書正本4.醫學相關職照5.國家考試及格證書6.戶籍謄本影本
。
以上人員父母親職業限制(軍、公、教(限公立學校,私校除外)、醫)
以下情況判定條件不合格
1.BMI值過高或過低
2.婚前健檢沒通過者
3.有負債者
4.有婚前性行為者(男女關係太複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