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ok的智慧財產集管團體 現任董事長是陳樂融
自以為於法有據 收公開演出概括授權費用 不繳就側錄提告
連阿公阿罵老人會唱的卡拉ok每年每台都要繳三千多元
一個鄉鎮公家的伴唱機有20台好了 你看一年全台灣公家機關要付多少錢給MUST
納稅人應該不知道家裡長輩在廟口廣場用卡拉ok唱歌 都是稅金要支付吧
偏偏MUST就是硬 吃死這點 還坐地起價漲一倍 搞得公所超不爽又莫可奈何
重點是依法主管機關對集管團體開出的價格沒有直接介入點
它公告幾個月後就可以任意漲價
你對價格不滿意 再去提審議 通常沒用啦
掛名協會卻偏偏賺錢有術還於法有據 都不知道集管團體條例是在訂個什麼鬼~
有人叫他們文化流氓或智財蟑螂啦 只是知道他還跨腳到納稅人稅金這邊的人不多
※ 引述《pttgirl77 (惡魔城~蒼月的十字架~)》之銘言:
: 放音樂會被告
: 它們會來罰錢的團體
: 自從有這團體後
: 好像因此導致音樂市場整個萎縮
: 其實公開播放是免費幫忙打廣告啊
: 至於唱片 會買的就會買 改用訂出貨才收款 哪會虧?
: 下載收費 或 下載從廣告商那邊收錢才是趨勢
: 何況還能從商演獲利
: 那有MUST妨礙廣告 導致音樂市場萎縮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