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下顧母親 林益世改限居高雄獲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823002729-260402
遭檢方起訴涉貪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官司未了,但為照顧高雄獨居母
親,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變更限制住居。高院日前裁准,命林10月31日前限
居在高雄,並每天赴鳳山的派出所報到,11月1日起恢復限居臺北。
林益世被控在2010年立委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
元,並在2012年間索賄8300萬元未遂。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 、職務上行
為索賄等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臺北地院一審改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恐嚇
得利等罪,判林7年4月徒刑,全案上訴高院中。
林益世偵查中遭羈押,一審時獲法院裁定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臺北,每
天赴轄區派出所報到。林今年以就近照顧年近70歲的母親沈若蘭為由,向高
院聲請改定限制住居處所為高雄,高院裁准至7月31日,林再度聲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