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ydogboy (男孩狗男孩)》之銘言:
: 如題
: 本人曾去過簡易庭四次而已
: 每次都十到二十分鐘左右就結束了
: 光法官罵書記官就不知道佔幾分鐘了
: 都在叫書記官別亂打字
: 不會打就聽法官我整理完念給你打
: 而旁邊的通譯到是很閒
: 沒事做
: 然後每次
: 法官又不給發表太多陳述意見
: 卻又給對面的律師一直講
: 簡易庭
: 就只有一個法官
: 勝敗都他個人决定
: 雖然
: 最後有打贏對方就是了
: 大家有去法院打官司的經驗嗎?
有 我是詐騙案的受害者
不過當時有好幾位受害者 所以我出場機會不多(羞)
法官是一個大嬸 很兇 不過口條很清晰
有嫌疑人遲到 她先問遲到的人為什麼遲到
然後責罵他沒時間觀念藐視法庭等等等
(我有偷偷笑了一下)
這一次的出庭讓我感受到法官似乎不是用[無罪推定]的原則訊問
可能當時詐騙案罪證確鑿吧
所以法官問的語氣都是質疑和有壓力的咄咄逼人
把兩個嫌疑人(都女生)罵哭這樣
但輪到質問被害人的時候 口氣明顯溫和許多
例如平常都沒看新聞嗎 怎麼還會被詐騙
有點碎碎念的大媽語氣這樣
==
至於檢察官和律師倒是沒登場
檢察官桌上放很多卷宗 書記官一直打字 就這樣
可惜沒看到律師辯論的場景 不如去看legal high
還有休息的時候
看到法警帶腳鐐的犯人出庭 覺得很酷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