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周玉蔻判賠 柯P:都替她作證了怎會這樣

作者: 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   2015-08-24 12:03:46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 引述《arrenwu (鍵盤流戰鬼)》之銘言:
: : 不如讓我們來看看報導怎麼寫?
: : 法院宣判後,隨即發出新聞稿說明判決理由,主要是因為經傳訊台北市長柯文哲、立委柯
: : 建銘調查後,並查無郭台銘有捐款3億元政治獻金給連勝文,周玉蔻僅憑柯文轉述她與柯
: : 建銘的對話,疏忽未向柯建銘、郭台銘查證,便於今年1月15日於美麗電子報及三立電視
: : 台《新台灣加油》節目,公開表示郭台銘於去年台北市長許舉中,捐贈三億元政治獻金給
: : 連勝文,指涉郭台銘違反《政治獻金法》,藉此謀利,使郭台銘的社會受到貶損,必須負
: : 賠償責任。
: : (資料來源:蘋果 http://tinyurl.com/oy5bvfq )
: : 如果這則報導內容沒問題,那我還真看不出coco輸官司哪裡有問題。
: : 柯P去作證是有個屁用?作證結果是「哀呀 原來是一場誤會」
: : 雙柯兩個人都沒有在外面講3億事件,就coco最聰明,會在節目上面講。
: : 然後她在節目上面的講法也不是「我聽柯XX說,郭YY捐三億blahblah」,
: : 變成整個就是她自己在指控郭董。
: : 不告她,告誰?
: 那我們再來看看這個判例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8142
: 2006-10-21
: 〔記者林慶川、秦裕中/台北報導〕
: 電視名嘴胡忠信去年十月間在談話性節目中,指陳幸妤利用赴美參加植牙進
: 修課程之便,秘密開立一美國銀行帳戶用來洗錢,台北地檢署經查,發現胡
: 所言不實,昨天依誹謗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
: 胡忠信昨天表示,將在赴法院時,再提出具體證據給法官。
: 陳幸妤認為胡影射她赴美學習植牙時,曾赴銀行開戶企圖洗錢一事,已影響
: 她的名譽,因此委由律師顧立雄向北檢提出誹謗告訴。
: 據悉,胡忠信出庭時辯稱,是一名莊姓台裔美籍銀行家帶陳幸妤去開戶,莊
: 回國後告訴民進黨大老紀萬生,經紀轉述,才得知這件事情。
: 檢方傳訊紀萬生作證,紀指出,九十四年十月間,在台中火車站遇到二位不
: 認識的同鄉,二人指出,曾看到同鄉帶著陳幸妤去銀行,可能是存錢或轉帳
: ,僅在電話閒聊中,與胡談及此事。
: 最後判決: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1205/30039372/
: 2007年12月05日
: 影射陳幸妤洗錢 胡忠信無罪
: (前略)
: 紀萬生關鍵作證
: 判決指出,陳幸妤前年九月赴美學習植牙,而胡忠信後來兩度在TVBS《
: 新聞夜總會》節目中,指陳幸妤赴美時在紐約銀行開戶,還說:「她去紐約
: 學植牙,學如何將鑽石、金子植到她爸爸、媽媽嘴巴去,她去紐約的銀行入
: 什麼帳呢?應該說是境外轉運中心或境外金融中心。」陳幸妤於是提告。
: 一審時,胡忠信找來美麗島受刑人之一紀萬生作證,紀說:「兩個從美國回
: 來的同鄉,告訴我陳幸妤開戶一事……我相信他們講的,所以告訴胡忠信。
: 」加上其他牙醫證實陳幸妤曾缺課,法官認為陳確有可能開戶,判胡無罪。
: 全案上訴後,法官認為紀萬生是知名人士,說話有一定公信力,胡忠信相信
: 紀,並引為新聞來源,顯見胡忠信的評論出於善意,而評論內容雖誇大、渲
: 染,但符合大法官第五○九號解釋、關於言論自由精神,並不構成誹謗罪,
: 仍判胡無罪。
: 針對此案,律師張景源說:「相較當年謝啟大、馮滬祥指控李曾文惠私運美
: 金案,兩人因說不出消息來源而被判刑,但胡因講出紀萬生就獲判無罪,可
: 見法院給政治性言論越來越大的空間了。」
: 都是第三手轉述,一個有罪一個無罪?為何當時沒有說胡忠信未向陳幸妤求
: 證呀?
: 如果看不出COCO輸這場官司的問題,那可真是言論自由的悲哀。
這兩個案件的差別很明顯吧 光看新聞就知道差異了
如果把角色置入的話
周玉蔻 柯文哲 柯建銘
胡忠信 紀萬生 美國鄉民
差別就差在柯文哲有跟周玉蔻說是柯建銘跟他講的,
周玉蔻並非不可能向柯建銘查證,
但紀萬生說是美國鄉民跟他講的,無論紀萬生是忘記是誰還是要保護消息
來源,
對胡忠信來說他根本不知道美國鄉民是誰,要怎麼查證?
但是因為紀萬生本身要相當的公信力,因此法院認為胡忠信有證明並非他自己
捏造的事實,當然判他無罪,
所以結論來說,周玉蔻敗訴最大的原因大概就是出在柯P沒有保護消息來源,
還跟法官說他是聽柯建銘講的,
作者: ck901372 (孫臏)   2015-08-24 12:05:00
問題是兩個柯很賊都否認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8-24 12:06:00
重點是周案的法管要求的查證程度超越媒體的程度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5-08-24 12:07:00
不就證明她沒有找柯建銘求證啊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8-24 12:08:00
沒轉述消息來源 所以就可以不管直接講出去
作者: qm21   2015-08-24 12:08:00
問題是周玉蔻厚臉皮想炒新聞不想查證二樓昨天有看正晶嗎XDDD正晶護航的太誇張啦
作者: ps124125288 (ptt)   2015-08-24 12:10:00
重點是..蔻蔻姐沒有向柯建銘查證,所以被郭董告到敗訴
作者: hihimen (aa)   2015-08-24 12:10:00
原來媒體的程度只到聽來的事情就可以報導....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8-24 12:11:00
美國鄉民是誰 關你屁事喔 你又是在....? 難道!?
作者: hihimen (aa)   2015-08-24 12:11:00
之前鄉民怎麼批記者了,現在遇到COCO就狂護航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8-24 12:11:00
兩案還有一個地方不一樣 胡忠信是刑事無罪 刑事和民事標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5-08-24 12:12:00
人家早上開記者會說有這回事 就卡在沒親口問而已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8-24 12:12:00
準不太一樣 周玉蔻這件如果去刑事 也可以因為胡忠信案同一理由無罪
作者: qm21   2015-08-24 12:12:00
周玉蔻就急著炒新聞阿 查證是什麼能吃嗎XDDD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8-24 12:13:00
反正就看能容忍媒體該查證到什麼程度才報導啦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8-24 12:19:00
柯皇以為意經掌握法院,等2016吧,法院就變你們開的了結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8-24 12:22:00
造謠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hosen (didi)   2015-08-24 13:00:00
新聞報導沒有查證當事人,兩造雙方,當然構成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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