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張先生 徵婚限處女法官、醫官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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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張姓男子在報紙刊登「嚴苛」的徵婚廣告(見圖,記者蔡清華
攝),規定對象必須是女司法官或女醫官,父母職業還限軍公教或醫生,還註明發生過婚
前性行為(男女關係太複雜者)將被判定不合格,如此誇張條件,引發網友議論,有人直
言「自己的條件是有多好開出來啊!只會嘴砲,真的符合這些條件的女人也不會嫁給你」
。
父母任職私校還不夠格
記者依報上徵婚廣告的手機,試著與張先生聯絡,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無法得知他的說
明。
這則女司法官、女醫官的徵婚廣告前天登在報紙高澎版,是長25公分、寬15公分俗稱「半
十」的廣告,只刊登一天,費用估計3萬元左右。
「比台大論文口試還硬」
女司法官部分要求32歲以下,限實任司法官,女醫官則限33歲以下,還得是國防醫學院(
醫學系、牙醫系、藥學系、護理系畢)少校以上人員,兩者身高都必須在160公分以上,
且限住高雄。有意應徵者,要準備自傳、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正本、醫學職照、國家考
試及格證書、戶籍謄本,以接受面談。徵婚啟事還特別註明,BMI值不得過高或過低,也
不能有負債及婚前性行為,及得通過婚前健檢,否則判定不合格。
扯的是,徵婚啟事還限制應徵者的父母親職業別,規定父母親是軍、公、教、醫(教職還
限公立學校)人員,才能參與面談。
如此誇張的徵婚條件,被網友分享到「一句話父權大賽」臉書專頁後引發議論,不少網友
狂酸「比台大博班論文口試還硬」、「還要BMI適中的處女耶」、「看到中間以為是在徵
人工作」、「明明徵的是能幹的無薪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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