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42857 (~.~)》之銘言:
恕刪.....
噓 hachime: 之前罰單可抽獎金制度引起很大民怨,而且鼓勵員警開單 08/25 00:07
→ hachime: 並沒辦法徹底解決問題,反而會讓警察用各種方式拼業績 08/25 00:07
→ hachime: 引起更多的執法問題,而員警也會很單純的用開單來代替 08/25 00:08
大家都少違規就不會有罰單, 我開車騎車都超過10年, 罰單低於5張.
那些一堆罰單的, 九成多都是他自己本來就有問題.
※ 編輯: l42857 (123.193.214.103), 08/25/2015 00:09:59
→ hachime: 其他的配套措施 08/25 00:08
→ jfcjjl: 當然每件事都有好有壞嘛,就像人民檢舉獎金達人一樣 08/25 00:10
→ hachime: 我上面講過,不違規就沒問題,但是你確定警察不會欉康? 08/25 00:11
現在警察認定都已經從鬆了. 很多台灣的罰單拿去日本你看有沒有辧法申訴..
→ jfcjjl: 他也該是引起公憤的對象啊,但卻有人靠這維生,當成工作 08/25 00:11
※ 編輯: l42857 (123.193.214.103), 08/25/2015 00:12:48
→ hachime: 檢舉達人自己也分享過,要是被發現就死定了 08/25 00:11
→ hachime: 其實他也是偷偷摸摸,而且也被討論過合法性 08/25 00:12
→ jfcjjl: 可是很多事情不是只有壞的那一面,也許也有好的那一面 08/25 00:12
→ hachime: 這跟之前用監視器抓違規引起很大風波有異曲同工之妙 08/25 00:12
→ jfcjjl: 就像我的朋友是環保稽查員,他也是有開單也有所謂的獎金 08/25 00:13
→ hachime: 人民素質提升+配套措施足夠,根本就不需鼓勵開單 08/25 00:13
交通罰鍰是每年地方政府編列固定歲入要由交通罰鍰支應的
根本不是看大家守法不守法,而是看金額有沒有達到
這個就是機車路權的起爆點
騎在禁行機車道違規,該罰,這沒錯。
問題是外車道每天被公車逼小黃剪,還有違停汽車
光閃就來不及了,更別說遵守這個規定
所以基本上各地警局是很少嚴格針對這項規定開罰,因為用膝蓋想就知道這規定不合理
唯獨台北市
那這件事情很簡單
政府要柿子挑軟的吃
人民也沒有這麼好欺負
要照規定來那大家就周旋到底
反正車速分流講十幾年了,要交通改革大家來玩
先進國家那一套搬過來,看你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