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1994830715 (fullybear)》之銘言:
: ※ 引述《ttnakafzcm (燦's)》之銘言:
: : 我四輪兩輪都有
: : 但是我要說 重點是他媽的路上一人汽車實在多到快抓狂
: : 交通規劃學美國 結果台灣跟美國面積比....?
: : 一人汽車多 小黃超級多
: : 公車明明下一站有人要下車卻還是切到內車道 然後三百公尺後再切出去靠站
: : 可不可以不要這麼智障阿......
: : 柯文哲根本搞錯重點
: : 機車車格收費我OK阿 使用者付費嘛 我有次停車花了80還不是乖乖繳...
: : 台灣擺明不適合學美國這樣玩 但是交通官員永遠不懂 永遠都是大四輪主義
: : 真要這樣搞 只要有四分之一兩輪族改成四輪就有的受了拉科科
: : 現在在路上看到那種一人汽車 結果我騎40還能超他車又把他甩開根本....
: : 能超車還好最幹的就是碰到超不了車的狀況 EX中山北路慢車道
: : 要管機車前先管制一人汽車跟小黃減量拉 ....
: 簡單啊
: 嚴格執法
: 一格停一車計時收費
: 機車便宜的點是在可以省去停車費就算有也不高多半採用計次收費
: 改成計時
: 一格停一台車
: 紅線停車或一格多車都直接罰就好了
: 這樣騎車前先想清楚目的地有沒有位置停
: 找車位有比較快嗎
可以啊
可是為什麼不做
因為
朕不想給的,你不能要
交通主管機關從來沒有認真把機車當作是一種正當的交通工具
從來就沒有
所有給機車的規畫都是施捨的,剩下的
如果騎車的都不法之徒那還在這裡爭三小,反正政府訂什麼規定我都不遵守阿
可是今天的問題就是善良騎車老百姓也被當化外之民看待的時候
那個奇檬子就很差
明明就同一個人,開車的時候被當好國民,騎車的時候被當化外之民
哪有這樣的
不能建立一個對汽機車都平等的制度嗎?
非要走那種不適合台灣的汽車公路主義?
停車計時收費
可以
照面積來收
汽車收40塊/小時,機車就不能收超過8塊/小時
土地不會憑空變出來,制度要忠實反映這種現實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