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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
59 分鐘前P
在經過黑色星期一,全球股災,台股狂跌之後,很多金融界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表達他們對於洪秀柱副院長提出的證所稅改革版的支持與期盼。也讓我想起了三年前,因為個人對復徵證所稅,有不同的意見,而引起的一些爭論。
針對證所稅的實施,我個人最在意的部分,就是對於新上市、櫃公司初次募資(IPO)課稅所造成的衝擊,因為這也連帶影響了新創事業的募資。新創事業除了需要政府的政策的支持外,最重要的就是能夠順利的募集資金;但IPO課稅,對於新創公司在成長期第二、第三輪最需要資金挹注時,產生募資上的困難。對於創投公司而言,證所稅墊高了它投資台灣新創事業的成本,從比較機會成本及台股估值的角度而言,創投公司也可以去投資香港、大陸或新加坡等地的新創事業,不見得要投資台灣。更不用說IPO課稅,對於許多新創事業的員工而言,在薪資不高的情況下,即便可以긊釣鴗膝q配股,可能會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事實上,證所稅復徵後,每年IPO家數、企業籌資金額、台股每日成交量都急速萎縮(見台灣證券交易所李述德董事長訪談看法:http://goo.gl/Nbq23K)。
其實,「有所得就要課稅」的原則大家都了解,但是以財政健全、紀律嚴明著稱的新加坡、香港政府會不了解這種原則嗎?我相信他們一定有其他關於國家發展,更重要的策略性思考,才會在稅賦方面,特別是證所稅,採取不同的方式。
我看到立法院洪副院長提出新的證所稅版本,業界反應褒多於貶,我也認為這是可行且積極的方案,我贊成洪副院長的證所稅版本,並期待能盡速通過,真正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