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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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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信號彈 政府要漁民「自行射向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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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信號彈 政府要漁民「自行射向海面」
2015-08-25 03:00:31 聯合報 記者鍾知君/蘇澳報導
過期信號彈目前無法可管。 記者鍾知君/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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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彈」是作業漁船必備的求生器具,但是政府對於過期的信號彈沒有回收機制,漁
民若自行施放過期彈,會被誤會成發生船難,隨意丟棄又會造成有心人士做為不法用途,
議員陳正男昨天呼籲相關單位擬定回收機制。
信號彈是作業漁船在外海遇到緊急事故時,可以施放到空中求救,航港局每年都會例行檢
查信號彈有無過期,但長期以來沒有回收機制,漁民將過期的信號彈放在漁船報關行或家
中。
「過期信號彈,依舊有殺傷力!」陳正男說,過期的信號彈放在家中或隨便亂丟,被孩童
拿去當成玩具非常危險,且南方澳過去也曾有外勞或不良少年拿信號彈示威、攻擊,建議
相關單位擬定回收機制,且提供補助給漁民,鼓勵回收。
縣府漁管所長陳祖健說,過期的信號彈確實是個大問題,目前無論是回收或拆除都沒有單
位處理,今年漁業署有請漁會調查過期的信號彈,也函請港務局處理,港務局既然要求漁
船配備信號彈,就必須解決該問題。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過期信號彈若是不謹慎處理,會造成汙染和治安問題,相關
單位不能任憑其到處流竄,且現代航海科技進步,漁船上都會裝置VMS船位回報器和無線
電,或許沒有再配置信號彈的必要。
交通部航港局蘇澳航港科表示,內政部消防署近期行文給縣市政府和漁會,宣導配合辦理
事項,避免信號彈流到不法人士的手裡,漁民可以對著空曠的海平面發射,不要對空以免
造成誤會。
另外,船長購買新信號彈時,也可請救生筏檢驗站將舊的收回,內政部進一步討論回收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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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14/114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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