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測有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開說明會,說明重測的流程
第二階段是開始由各所有權人報界,
通常每一個地段會有約一千多個地號,這個階段會分二次通知
時間大約二個月內,
輪到你那個地號的時候,會連你隔壁的地主都會通知到。
每天大約會通知二十多筆地號來報界址。
如果這次沒到的話,會再郵寄通第二次。
第三階段
依據第二階段的成果測量回來後,畫出新的地籍線後,
再通知每一個地主於實地訂界。
第四階段
訂界完後,除了有異議的地號外,會公告測量前後的變動一個月。
(如果在公告三十天後,沒有異議的話,就不得再議了)
在這每一個階段都有請地主認章,如果在公告前有任何的問題都可申請異議,
(不管你有沒有認章,都不影響你的權力)
說真的,在重測的過程中,地主至少會收到三張信,
一張都沒收到的話,會在公告後通知你領新的權狀,
這時你應該也會知道了,你一張都沒收到?
這很難相信。
(在當時應該第二次通知報界會用掛號信件,
再沒有來的話是你放棄你的權力,依規定依據舊地籍圖測量)
你在行政部門已經沒路了,
你的合法管道就只有打訴願及行政訴訟。
請去地政申請出三個東西,我再幫你看一下你有沒有路可以走
1.新舊地籍圖
2.重測前後對照清冊
3.地籍調查表(包含周圍地號的)
說真的,如果是80年以前的重測真的問題滿多的,
但到90幾年時,重測機關也被告到怕了,要有問題的機會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