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購買汽車需要自備停車位,每年續照時檢附停車證明
在來是機車不准停放路邊,路邊的機車停車格全部取消
只要不准路邊停機車,紅線違停全面加強取締
改集中在捷運站或是公車站周邊設立機車停車場,機車要停車就是集中停放
配套措施則是鼓勵騎腳踏車通勤捷運站,公車站
這樣規劃的話應該就可以減少機車的量了
在要絕一點的話就是機車限速30KM,不准雙載
日本曾經也有過一段時間流行速克達
但市政府馬上就注意到這對交通秩序和市容的破壞體大,
因此就定上了上面這些規定
現在日本街頭幾乎一台速克達都看不到
※ 引述《josephxg (XG)》之銘言:
: 要達成這政策還不簡單
: 請柯P像之前欲推行汽車需提出停車位證明一樣
: 北市居民買機車需提供機車停車位證明
: 外縣市騎車到北市停公有機車格以小時計費
: 套一句柯粉常說的,沒錢你買啥車
: 以價制量讓騎機車成本大於做大眾運輸工具成本
: 又可以達到市容整潔
: 而且主推者是北市市民及鄉民愛戴的柯P,這政策一定廣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