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re801021 (老衲)》之銘言:
: 男人得為國家當兵,因為這是他們的義務
: 浪費一年時間,說好聽一點是磨練
: 到底在磨練什麼? 我覺得只是在磨練奴性
: 男人有義務為國家效勞
: 那想問問各位鄉民,女人的義務是什麼呢?
: 有相關的八卦嗎? 感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0 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兵役法
第 1 條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基本上憲法所謂的人民,在兵役法中女子不屬於這個集合內。
怎麼沒看到女權團體出來抗議這種歧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