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原文新聞底下推文才發現台灣部分女性公主病養成,
真的不乏一群自以為兩性平等的雄性主義者所培養而成,
請問為何男方需要負擔女方回家之責任?
任何兩性交往的正常狀況是雙方都具有自行移動的能力,
不管是在工具面(交通工具)或經濟面(搭小黃捷運等等)
甚至在朋友協助下移動。
男方從來從來都沒有義務或責任需要負擔女方回家。
何況今天男方並非刻意帶女方遠離都市(未告知目的地而前往)
選擇在就近地方兩人分別,並無不妥,女方更應該要具有照顧自己的能力。
另外則是男方逗留女方到半夜,就是毫無道德責任嗎?
任何兩性交往也該具有自己判斷時間的能力,
女方既然不想待到半夜,那應該趁捷運打烊前前往搭乘,
而非貪圖在男方家過夜的權利或者接送及車資補助等,
今日新聞男方沒有暴力或利誘脅迫,女方自己願意待著,
便要有男方可能拒絕過夜或接送的設想,為自己負責。
台灣兩性關係常處於扭曲狀態,無非只是種虛假的紳士情節,
導致男方不斷地比較誰像奴隸,女方則不斷地退化自我負責能力,
金錢觀念更是如此,當然今天兩人願打願挨的話,旁人亦無需多評論,
但某方一旦脫離固有習性(半夜丟包?),反招致大肆批評,
這代表台灣離所謂男女平等依然遙遙無期。
台灣男性在檢討女性為何不用當兵等無稽之談,
應該先思考自己是如何看待女性?(柔弱?需要被照顧?應該被寵?)
台灣女性在爭取各式權利平等之餘,
亦須檢視自己是否有能力脫離雄性保護?
如此才有可能在邁向兩性平權一步。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