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c9669 (MC來了)
2015-08-26 22:23:13※ 引述《aegis105 (NO)》之銘言:
: 如果今天是知名藝人代言悠遊卡
: 大家都覺得好棒棒 藝人形象真好!
: 換成AV女優代言
: 就一堆人開始反對
: AV女優也是合法的正當職業
: 難道因為職業就無法代言?
: 為什麼要剝奪她的權利?
: 她有做錯什麼事而不能出現在大眾面前嗎?
: 如果這不是一種歧視 那什麼叫做歧視?
理性勿戰
支持原PO合法職業觀點
不知道有沒有人把FB新聞的留言掃過一遍
當中我好奇的是反對的人男女比例佔多少成
然後當中有小孩跟沒有小孩的比例又佔幾成
統計起來可能會累死 不如估計一下也可以
不過如果統計顏色似乎快一些
理性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