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屁孩擾清夢 警揮棍全打趴

作者: dennis2030 (綠豆)   2015-08-27 11:24:08
※ 引述《jusay2002 (黑夜白月)》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5屁孩擾清夢 警揮棍全打趴
: 3.完整新聞內文:
: 【王文傑╱花蓮報導】花蓮縣一名警員,日前凌晨下班回家睡覺,鄰居五名少年卻在家門
: 前喝醉吵鬧,還拿石頭丟狗,警員勸戒兩次並報警處理,但警察趕來勸解離開後,五名屁
: 孩又繼續吵到凌晨三時,該警因無法睡覺,憤而拿棍棒對五人狂打,一名少年被打趴送醫
: 因腦震盪住院,少年家長也對施暴警察提告,該警事後已遭警局記二小過懲處。
: 痛扁屁孩的警員謝雷(四十五歲)出身柔道教官,近年才調回故鄉花蓮鳳林警分局。同事
: 說,謝雷個性率直,曾處理一起自稱高階警官搭霸王車案子,對方醉言醉語怒嗆:「敢動
: 我,你一毛三當不完。」謝雷二話不說,一記過肩摔將人壓制上銬。事後同事說:「他若
: 真的是高階警官,一定整死你。」謝則回說:「理直氣壯,執行公務沒在怕的啦。」
: 少年父控毫無悔意
: 警方調查,本月六日深夜謝雷加班到七日凌晨才返家,未料鄰居五名少年在他住處外喝醉
: 酒大吵大鬧,還拿石頭丟狗,謝員兩度規勸,但他一回住處,五名少年又再度囂鬧,他報
: 警請同仁來勸,轄區警員離開後又繼續吵到凌晨三時,謝員因天亮還要上班,當場抓狂拿
: 著棍棒衝出去,追著五名少年狂打,造成兩名少年受傷。
: 警方說,其中周姓少年(十六歲)額頭被重擊當場昏厥,送醫後額頭縫十二針,還因腦震
: 盪留院觀察四天。周姓少年供稱當時有喝酒,「我是去勸架的,幹啥連我都打?」並否認
: 拿石頭丟狗;周父昨怒控:「對著頭是要打死人嗎?」並控謝警事後毫無悔意,且還嗆:
: 「上法院只不過易科罰金,對你家未必有利。」
: 「任何人都會抓狂」
: 鳳林分局副分局長鄭萬聰昨表示,謝打人就是不對,已記兩小過懲處。謝雷昨則透過同僚
: 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交給法官定奪。」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說,謝員兩度
: 勸戒還報警處理,都按規定做,「警察的確要有更高修養,但碰到這種情形任何人都會受
: 不了抓狂。」
: 最重恐被判囚三年
: 當地部落族人表示,小部落大家都認識,對屢勸不聽少年動手,「只是長輩動手教訓晚輩
: 罷了,無須大驚小怪。」律師張建鳴說,謝警觸犯《刑法》普通傷害罪,最重恐面臨三年
: 徒刑,若和解多被判拘役或罰金。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827/36744746/
: 5.備註:
: 爽 半夜不睡覺吵什麼吵 剛好而已
看到推文許多鄉民一面倒的覺得「屁孩死好」,「警察打得好,怎麼沒打死」,
或是「做這種事情為什麼要被記過」就覺得荒謬。
我相信今天警察值勤有一定的程序,遇到這種酒醉鬧事的了不起壓制了上銬帶回去警局,
怎麼會是「拿著棍棒衝出去,追著少年狂打呢?」
屁孩做錯事該受到教訓我想大家都一致同意,
但這種如私刑般的懲罰,真的是在法治社會應該出現的嗎?
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今天只要是大家認定的「屁孩」,警察就有追打人的權力,
那豈不是說學運時那些把行政院前的人打得頭破血流的警察就是警界的典範?
反正對某些政治立場的人來說,那些全都是屁孩,死不足惜嘛。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8-27 11:24:00
你沒看完新聞喔? 他有報警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08-27 11:25:00
你晚上沒被人吵過厚?警察拿那種也沒皮條。
作者: zapzone (WADE WILSON)   2015-08-27 11:25:00
gj 私刑教育 對付那些廢物屁孩還有他們的廢物父母 打死剛好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8-27 11:25:00
警察趕來勸解離開後,五名屁孩又繼續吵到凌晨三時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8-27 11:26:00
你有看過在路上叫囂說"打我啊!有種你打我啊!"那種女人嗎?
作者: knight32907 (1元)   2015-08-27 11:26:00
所以這情況不應該叫警察 應該呼叫蝙蝠俠~~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8-27 11:26:00
那位警察並不是在執勤中打人 而是在下班時間 其身份與一般民眾無異 所以鄉民才有認同感 至於執勤中毆打民眾 那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bigegg5566 (幹死樓下小7妹)   2015-08-27 11:27:00
你一定沒遇過這種情形
作者: iampig789789 (iampig789789)   2015-08-27 11:27:00
台灣有法治觀念就不會有太陽花那群暴民了
作者: MacOSX10   2015-08-27 11:27:00
行政效率呢?你解一個問題要花多少時間?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8-27 11:28:00
就警察也知道公權力沒屁用不用私刑就也不用睡了 不打嗎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5-08-27 11:28:00
台灣是法治社會?人治社會我還相信
作者: GoldDeath (有事寫信請勿傳訊)   2015-08-27 11:28:00
你意思跟那些霸凌想法:讓他霸凌啊,夠了就不會再做了!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5-08-27 11:29:00
如果是法治社會 任何爭議都會循法律途徑解決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8-27 11:29:00
很多鄉民大概都遇過類似的問題 無法解決 一直很想痛打這種爛貨
作者: GoldDeath (有事寫信請勿傳訊)   2015-08-27 11:29:00
還有,誰跟你扯政治,現在這個是個人糾紛,少鬼扯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8-27 11:30:00
Ai說得很好 #1Ln236Ot
作者: silentsoccer (醬油拌麵)   2015-08-27 11:31:00
對著頭打,這個有致人於死的犯意可能,你打身體嘛,打屁股嘛,抄棍棒對著頭去沒什麼好說的。屁孩你就手腳打斷人家老爸不會那麼氣,好運啊,沒打死人。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5-08-27 11:36:00
假道學+1
作者: bassonly (豚不下垂)   2015-08-27 11:36:00
私刑不對 是法理上的不對 但我個人覺得打得好不行嗎
作者: silentsoccer (醬油拌麵)   2015-08-27 11:38:00
上面的你認為大家就是朝頭打就是了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5-08-27 11:39:00
因為沒把少年父一起管教 所以才被記2小過
作者: silentsoccer (醬油拌麵)   2015-08-27 11:39:00
廢話,責任不是你揹網路上打打屁可以,帶壞別人觀念還不用負責那就是狗娘養的加一了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8-27 11:44:00
打死一個算是為社會除害
作者: icar   2015-08-27 11:47:00
新聞如果是報五打一,五酒瓶對一棍棒,感想如何
作者: aq10203040 (いろはにほへと)   2015-08-27 11:48:00
標準誰定的
作者: kevin11tw (台中阿翔)   2015-08-27 11:51:00
這場20投啦 討厭雷科薩
作者: libraghost (無腦熱血控)   2015-08-27 11:54:00
沒把屁孩打死還回去反咬謝員一口的確失敗
作者: upeo (時雨音高夜難眠)   2015-08-27 11:57:00
我每天去你家樓下吵 看你會怎樣
作者: amazingwang (廷廷)   2015-08-27 11:59:00
不用提法治啦,台灣有法治可言?
作者: ddak47 (AK47)   2015-08-27 12:03:00
又不是揮武士刀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08-27 12:03:00
不是你被吵,話說的可真輕巧
作者: silentsoccer (醬油拌麵)   2015-08-27 12:05:00
吃飯啦,天天吵我就call到警察把你帶回去泡茶啦,在扯什麼,還打死一個算一個,你當然好啊,網上亂放砲又不用負責。屁那麼多這就是鄉民水準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8-27 12:13:00
打嘴砲你最會,台灣法界都是你這種假掰的人
作者: f11IJ (f11IJ)   2015-08-27 12:19:00
學運跟這種垃圾混混放一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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