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Dfor2010 (116)》之銘言:
: 為什麼要反對?
: 因為反對的 內心思想就不純正了
: 先戴上了有色眼鏡 才來看這件事
: 又沒露點
: 不過就是個正妹穿了件薄衣 和禮服
: 漏了一條事業線
: 若遮掉名字 不就跟漂亮的正妹一樣
: 單純拍個照 弄上悠遊卡
: 大家都喜歡看美的事物 用美的事物吸引宅男有何不可
: 不就如此而已嗎?
: 請那些批評的 先拿掉有色眼鏡 可以嗎?
: 若按照台灣大法官的標準 這應該是藝術 是藝術品就應該用藝術眼光欣賞
我真心的覺得
用有沒有穿衣服來判斷這件事
才是真正的性別歧視
隱含了穿了衣服就是高尚 不穿衣服就是不高尚
母親餵母乳也可以是不穿衣服
猴子也可以穿衣服
所以這件事跟有沒有穿衣服根本無關
意圖圍波多救戴季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