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avu (可喜可賀)》之銘言:
: 本魯漫漫長夜都是靠著電腦D槽取暖,這次不戰AV女優是否適合悠遊卡的問題,
: 也不戰職業到底分不分貴賤,本魯就是不爽一些口嫌體正直的政客,
: 檯面下上酒店,檯面上卻裝清高,聽說老婆還很漂亮><
: 梁文傑已經被法院認證與違法吸金122億的經濟犯秦庠鈺、
: 鄭文燦一起接受馬囧金主陳盈助招待在澳門高級酒店。
: 這位接受黑道招待與經濟犯上酒店的議員,在酒店的時候怎麼沒有這麼抵制一下
: 黑道跟酒店小姐,想想家中楚茵,現在卻要連署議員抵制一張印有AV女優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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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訴人雖聲請傳喚證人即鄭文燦之配偶林俞汝到庭作證,待
證事實為自訴人前往澳門並未接受陳盈助招待云云,惟被告
經合理查證而為該等事實陳述,自訴人又未能舉證證明被告
主觀上具何等實質惡意,縱使客觀上無證據足資證明自訴人
有在澳門接受陳盈助招待之事實,對於被告不須負誹謗罪責
之結果並無影響,爰認上開證人並無傳喚調查之必要。綜上
述,本件依自訴人所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有何誹謗、公然
侮辱犯行,復無其他任何積極證據可資證明被告涉犯上開罪
嫌,難認被告構成犯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末查,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就本件同一事實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
署令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
署101 年度偵字第10267 號案件受理偵辦,嗣臺灣士林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因知有本件自訴,業依刑事訴訟法第323
條第2 項前段停止偵查,並以101 年10月19日士檢朝宿101
偵10267 字第10104 號函將該署101 年度偵字第10267 號案
件移送本院,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43條、第301條第1 項,判決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刑事第九庭法 官 陳美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
判決書是說梁告林瑞圖公然污辱敗訴
但客觀上無證據足資證明有在澳門接受陳盈助招待之事實
跟你說的正好恰恰相反
拿被告證詞當判決摘要?
要起底也不用造謠吧?
: 判決書連結: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 判決書太長本魯來幫判決書摘要一下:與原告二人(粱文傑、鄭文燦)、
: 秦庠鈺一起去該會所,另外還有其他秦庠鈺在澳門當地的朋友也在場,那一次的
: 費用是由我們公司即博盈公司買單,因為是由我們公司負責接待秦庠鈺及原告二人
: ,那次買單就酒錢的部份是港幣5 萬元,其他還有給陪侍小姐的小費。
: 梁文傑、鄭文燦澳門喝花酒? 江董:我接待的
: 新聞連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608/54912.htm
: 備註:江董是陳盈助澳門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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