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出錢救助勞工這本意或許沒問題
: "至於財源從哪來?洪秀柱說,將修改《就業保險法》第12條第3項,就業保險年度應收
保
: 險費從10%提高至20% ,預計可增加20億到30億元。"
: 保費是誰在繳?
: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
: 拿勞工的錢來補助勞工
: 老闆:潮爽der
其實職訓的錢來自外勞繳的稅。
台灣自己繳的錢並不夠付,
光退休金就消耗完了。
我比較支持29到49歲的連續兩年
有補助生活費的職訓,
前提是有用的職訓,有產業需要。
因為這年齡要唸書沒辦法,
要找工作又沒人要。
蠻慘的
像我,今天面試又失敗了,不會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