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地檢署按鈴申告,由一位A法警帶領下進入偵查庭(以下簡稱A法警)
在等候事務官的時候,A法警不斷勸我以合為貴,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若能好好和解何
必告人)
進入偵查庭後,在書記官的問答中,A法警不斷出言勸我和解並對我造成干擾。
期間書記官也並未制止A法警的干擾,直至結束要我走人。
後來出地檢署去醫院看傷的途中,想起身分證該名法警要我出去後並未歸還。
立即打給法警室請A法警歸還身分證,A法警要我們等五分鐘在播。
等待並回播後,A法警告知身分證並未在地檢署,已經遺失。
我有詢問A法警的警員編號
A法警:「你自己來地檢署看我的編號!」
我隨即前往高雄地檢署並遇到A法警正要下班偷跑,我上前攔住詢問警員編號(還好他偷
跑被我抓到)
A法警:「你要投訴就去快去投訴我啊!」
前往法警室請其餘法警幫忙尋找
由B法警帶我回到偵查庭(雖然有監視器,但無法調閱,只能陪同尋找)
我馬上看到我的身分證放在影印機正上方
當下B法警也傻眼
後來回到法警室,B法警才請兩線一星的副佐出來道歉,並做檢討。
補充:
不只我在開偵查庭的時候被A法警干擾
在我前面有一對夫妻也被A法警不斷干擾
副佐有提到法警不能在原告陳述時出言
書記官在法警出言時未做制止
一切都有錄音跟監視器錄影,偵查庭結束後,錄影錄音無法由法警室調閱,只能由檢查官
或司法機構調閱
以上發言
本人Xman147若有虛構之情節,願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