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應該看過我當年主演的《HERO》那位年輕檢察官-久利生公平了吧?
演得不好的地方請多包涵,不要笑我(搖頭+苦笑)
我盡力了...
好!回到主題(心),是這樣的
日本在2004年之前
要成為判事(法官)、檢事(檢察官)、辯護士(律師)
都要先通過司法考試
而這個司法考試是不限學經歷的
2004年後,雖然設立了法科大學院,專供大學畢業生唸三年
畢業後可參加司法考試
但仍然維持了司法考試預備試的制度
預備試仍是不限學經歷,通過後視為法科大學院畢
也能參加司法考試,成為上述人員
為何重視學歷的日本,會有這樣的制度?
有無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