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 屏東里港鄉長判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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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里港鄉長張有權,本屆選舉期間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至1500元不等賄
款向選民買票賄選,經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昨天下午屏東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
效,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張有權表示「很失望」,自己從頭到尾都是清白選舉。他說,里港鄉堪稱
是全國福利最好的鄉鎮,可能因此有鄉民私下做了他不知情的事,結果造成「反助選」的
效果。他說一定會上訴,爭取自己的清白。
張有權出身警界,轉任公所秘書多年,本屆轉戰鄉長成功,未料卻涉賄選。養殖甲魚多年
的他,也擔任台灣甲魚養殖協會理事長,曾規劃讓甲魚產業與觀光結合,讓遊客可以走訪
養殖場,為甲魚產業開創新生機。
去年五合一大選結束,屏東地檢署即對3名議員、4名鄉長、7名鄉代、8名村里長共22人,
提出當選無效之訴。4名鄉長包括鹽埔鄉長呂清輝、三地門鄉長許阿桃、琉球鄉長陳隆進
、里港鄉長張有權。其中僅鹽埔鄉長呂清輝尚未宣判,其餘三人一審皆被判當選無效。縣
選委會表示,如果當事人上訴,要等二審判決確定,才有是否解職的問題。
買免治馬桶也請補助,屏東市長交保,夫收押
琉球鄉長一審遭判當選無效,宣布請辭,並再投入補選,且為了保險起見,父子倆人一同登
記參選
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