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拆電子腳鐐 戀童男緩刑撤銷
2015年08月30日17:00
大學肄業潘姓男子在網上認識13歲少年,花錢摸男童全身,還拍下自慰畫面,被醫師鑑定
有戀童癖,雲林地院去年判刑1年2月、緩刑5年,但地檢署觀護人發現,潘男緩刑期間仍
蒐集未成年人裸照,且多次違規外出,甚至破壞電子腳鐐,評估有中高再犯風險,雲林地
院日前已將緩刑撤銷。
潘男(30歲)2011年初在交友網站認識國一少年,得知對方缺錢買東西,誘騙「出來讓我抱
一下,我給你錢」,約對方到雲林一所國小見面,在樓梯間隔衣摸遍全身包括下體,事後
給300元,之後再約少年見面,給2千元錄下少年自慰,因潘不斷打電話邀約,被少年父母
察覺有異、提告。
法官審理時,請嘉義長庚醫院鑑定潘男精神、心智,認定潘是戀童癖患者,需就醫治療,
依《妨害性自主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但給予緩刑5年,要求
接受精神治療。
但地檢署觀護人在今年1 月、5 月與7 月訪視、約談時,在潘手機內發現仍蒐集未成年人
裸照,且發現他仍上網找未成年人搭訕、聊天,甚至挑逗他人談論猥褻話題,雖多次發函
及口頭告誡,仍沒改善。
社區監督會議今年7月14日命令潘男配戴電子腳鐐監控,但兩天內就多次違規外出,甚至7
月19日硬拆電子腳鐐,檢察官認為認為潘男欠缺自我約束之能力,緩刑不足以矯控制能力
低落,提出聲請撤銷緩刑,法官宣告潘男撤銷緩刑。 (林靜盛/雲林報導)
http://tinyurl.com/Dirtygay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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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拆電子腳鐐-甲力無窮~!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2015-08-30 18:44:00建議直接槍決 節省社會資源成本 環保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5-08-30 18:44:00找小男生:戀童癖 找小女生:羅莉控
作者:
Zuleta 2015-08-30 18:44:00應該跟大逃殺一樣 想硬拆就爆炸
電子腳鐐該加入電擊裝置 一出設定區自動啟動or可遙
作者:
qmaper (~å¡ç‰‡~)
2015-08-30 18:47:00應該植入GPS晶片~讓他跑不掉
作者:
alog (A肉哥)
2015-08-30 18:48:00300給人摸==
作者:
faker007 (faker007)
2015-08-30 18:48:00應該裝電子屌鐐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5-08-30 18:48:00
小男生是正太控..... 戀童癖是不分性別的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08-30 18:51:00誰說不分,我就只喜歡女童
作者: Alphaz (@@) 2015-08-30 18:51:00
性犯罪者沒死刑就是沒天理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5-08-30 18:55:00抓去泰國肛一個月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5-08-30 19:13:00
這有一個很大的重點是治療應該完全沒有成效......很多反對重刑甚至死刑的立論基礎就是以治療代替處罰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08-30 19:20:00真的是變態噁爛族群
作者:
Neps (Neps)
2015-08-30 19:33:00舔女童裝不裝
性癖能治療這種論調怎麼覺得跟同性戀需要治療一樣荒謬可是又不能永遠關起來或讓他真的去找兒童...好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