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416 (☑☠☜✉☎♂♀♪)
2015-08-31 01:04:19話說這兩天有一個新聞很紅
三立與東森一直報這新聞
並且這兩家記者都說這個路人有錯
記者旁白說 這個路人對警察大小聲已經妨礙公務 還說這麼一個最壞示範
事情經過:是一個騎士載他哥哥去郵局上班
快到時 這個騎士就脫下安全帽並且牽他的機車用走的過斑馬線
雖然沒有違規
但是警察看他脫掉安全帽牽機車 就不太爽 上去盤問 要他拿出身分證出來
結果這個騎士就抓狂 就說他又沒違法也沒犯罪 為何要臨檢他
然後騎士就說要叫記者來等等
雙方就這樣互嗆 最後騎士還是乖乖繳出身分證
.............................分隔線..............................
可是記得上個月
也是有人莫名其妙被警察臨檢 然後上八卦版問卦
結果大家都說 反正就拿身分證給警察看一下又不會死
(小魯 我也是這樣推文表示 我也曾莫名其妙被警察說 身分證拿出來 我就乖乖繳出來)
但後來有一個律師鄉民 他就說這是違反的 他是全國最愛跟警察槓上的律師等等
還有說 什麼警察不可以亂臨檢
這我小魯就搞糊塗了
三立跟東森說 警察要你拿身分證出來 你在那邊魯 就是妨礙公務
可是那個律師鄉民說 這個是警察違法
那到底哪一方說的才是對的
誠心問 有無相關與深入的八卦?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5-08-31 01:05:00濫權阿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5-08-31 01:06:00我國又沒規定出門帶身分證,警察最多也只能請他出示駕照
沒太過分最好照做,不然可以開你單開到你受不了....
作者:
su27 (su27)
2015-08-31 01:08:00警察有權請你出示證件,你也有權請他先出示警察證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31 01:08:00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5-08-31 01:11:00
違法是法院判決確定後才算違法 所以律師的主張也是要法官支持才有用
作者: PlayPtt (α+β=γ) 2015-08-31 01:12:00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5-08-31 01:12:00
一般人還是趕快給看證件就完事 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上面
作者:
ptncku (魯蛇小弟)
2015-08-31 01:14:00警察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作者: Chengzer 2015-08-31 01:16:00
可以要他先出示服務證,算是互相檢視身份。若拒絕出示警察證,可能是假警察,應拒絕配合臨檢
警察有權請你出示身份證的前提是有客觀合理跡證移似有犯罪行為,例如從你口袋掉出很像毒品的白色粉末一包,或者是經機關公告指定的場所,例如夜店酒店制服店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8-31 01:18:00達到合理性懷疑就可以要求出示證件,看完就必須放任離開
以前新聞有探討過,警察硬要對民眾實施臨檢車或身份,
作者: grimnir158 (8-1) 2015-08-31 01:18:00
真的少做點 以防被殺警奪槍 襲擊路人就當他倒楣
作者: Chengzer 2015-08-31 01:19:00
警察服務證上有編號與姓名,可抄下,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8-31 01:20:00不過太抽象了,一般都是要有犯罪跡象或顯有可疑
違不違法不知道 覺得條子挺笨消極混日子就好幹嘛臨檢
作者: ts01696000 (Horo) 2015-08-31 01:22:00
我記得牽機車過斑馬線是非法的,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8-31 01:22:00而且警察也沒什麼在念刑訴,考試也不考,很多警察大概也不知道釋字535
不抽象啦,要有客觀合理跡證才行,主觀懷疑還是不行,不過這都是學理討論,實際上台灣的鴿子沒在管的
脫帽在他面前牽車,他可可以合理懷疑你無照駕駛,警察沒有錯
作者: glofiish 2015-08-31 01:27:00
限縮警察一般盤查的活動 對誰有利? 對警察和歹徒都有利
作者: Fadeway (本丸) 2015-08-31 01:27:00
應該消極點 被吸毒發神經還是酒駕波擊到的就自求多福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5-08-31 01:29:00有沒有鄉民教屁孩怎麼刁警察的掛?
作者: Chengzer 2015-08-31 01:32:00
這就好像在說,沒犯法的話,監聽一下會怎樣?
作者: Fadeway (本丸) 2015-08-31 01:37:00
被警察看證件跟被監聽 心理受到衝擊的層面上差滿大的
盤查跟臨檢你都搞不懂了 乖乖拿出來 法律是給懂法的人玩的 到時候自以為賣弄沒事的搞成妨害公務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08-31 01:38:00又在查一下不會怎樣了,自己去讀楊律師的文章吧
警察國家是不是??現在是走在路上會叫警察大人的時代嗎?
學運爆頭警抓到沒?全國關注都可以裝死 你跟他背法條有屁用
作者:
ya8957 (餵公子吃烤肉)
2015-08-31 01:59:00都別給警察查,以後警察看到疑似通緝犯也都不用查了
脫帽在他面前牽車,他可以合理懷疑你無照駕駛??搞不好鴿子正站在紅綠燈吧 最好是懷疑無照駕駛啦 唬爛
前提是記者跟警員有無熟識?因為記者常跑新聞會去派所
作者: sexyass 2015-08-31 02:31:00
戶籍法第56條明明規定身分證應隨身攜帶
以後通緝犯都這樣吵就都不用抓了 看看美國警察叫你拿證件敢不敢不拿大可以跟警察說你忘了帶報字號給他就好幹嘛吵說不想拿?
作者: dlihc (隨遇而安') 2015-08-31 03:02:00
車牌能查出'駕駛人'身份?那竊車案就好辦了
作者:
Luwan (貝特曼)
2015-08-31 03:05:00在這鬼島殺人都不用死刑了,拒給身分證算什麼?反正賊星的地位早被無限擴大不是嗎?
拿省事少惹麻煩的奴性觀念看警察職權合理與否 根本呵呵
作者:
umaga1 (QQ)
2015-08-31 03:21:00明明就違規了 停紅燈在牽車過馬路視同闖紅燈
作者: S522 (╮(╯_╰)╭) 2015-08-31 03:21:00
如果是對警察大小聲的確是可能觸犯妨害公務,有疑問嗎?妨害公務不是只有刑法規定,別忘了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有^_<
作者:
umaga1 (QQ)
2015-08-31 03:26:00牽車過斑馬線 也超過白線 依法可開罰900哪來的沒違規
作者: mazznia 2015-08-31 03:37:00
為毛要脫帽用牽車過斑馬線 why???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5-08-31 04:21:00多做多錯,做好限縮到警察什麼都不能作不是大家都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