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8-31 10:08:23沒有人反對 uber 用 APP 叫車、定位、做客戶<==>駕駛 雙向評價
國家也沒有禁止你這樣做
很簡單的問題
1. 職業駕駛須具備職業駕照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就支持廢了職業駕駛駕照,開放普通駕照營業
2. 依法須繳稅 Uber 公司請繳稅
如果你認為不必繳稅就支持廢了公司相關稅費
3. 依法須保乘客險你就該提供
如果你認為公共運輸不用提供保險就支持廢除公共運輸保險規定
4. 計程車費率須經審核
如果這點認為不合理,就支持開放計程車業者自訂費率 XD
不要跳針什麼服務或是評價這些的,這些都不是被禁止的爭點好嗎
而且完成1-4法規要求 uber 就不能提供 定位/評價/良好服務 了嗎?
這些要求有互斥嘛?
※ 引述《AgitoLeon (( ̄▽ ̄)╭∩╮)》之銘言:
: 我是一個從去年九月左右開始使用UBER的台灣人
: 我常年都在上海工作, 所以現在有很多的對UBER的觀點, 是針對UBER在上海的使用情況
: 但也包括了我去國外出差時的使用狀況
: 首先,
: 上海叫taxi是很難在路邊隨手一揮就有的, 因為中國大陸的計程車大多都有"app"
: 利用app(滴滴打車 或快D打車之類的) 對計程車業 有許多的按里程計費外的小費
: 尤其周五想在路邊叫到一台計程車 根本是 天方夜譚 更是許多人出行的夢饜
: 自從UBER的出現, 我也是報著半信半疑的心態開始叫車
: 隨著乘車經驗的增加, 我發現Uber有效的省了我的等車時間及計程車的費用
: 這是一款真真實實讓開車的司機賺到了錢, 也讓我省了錢的app
: (上海計程車起跳費用是16元RMB, Uber到現在一直是12元 RMB, 並且還有折扣過許多次)
: 往往一次從浦東到浦西要60~70元計程車費的情況, 我只需付35~38元
: 若提到出差到國外, 以Munich或San Fran為例, 我想在這兩地方出差叫過計程車的朋友
: 應該都能理解計程車的拖拖拉拉, 以及高資費....但一樣的UBER也改變我在當地出行經驗
: 所以我目前很喜歡UBER
: 台灣的法規的情況, 我目前能理解這些抗議的計程車司機的問題, 以台灣大車隊目前服務
: 的情況, 其實我覺得相較中國大陸已經很好了...:P
: 然而我覺得不應該就因為:"法規是這樣"所以就將uber污名化
: 拿網路支付這塊來說, 我們在台灣的經驗就已經落後了對岸強國....
: 有用過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的朋友應該能了解, 這根本是便民生活, 並不是什麼政策陰謀
: 我同事很多國家的人都有, 法國人 巴西人 日本人...都覺得在這生活只要有手機就便利
: 了, 比如 吃東西, 叫外送, 手機按一下, 付費, 等貨上門...
: 付電話費, 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也是手機按按按, 馬上付掉...
: 話題不扯遠, 扯回Uber的法規問題, 我只是認為, 法是執行的標準,
: 但是若是為了更好的生活, 都能修改跟更加進化優化:)
: 希望台灣的uber會更好, 台灣人民生活會更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09:00講再多寫手們也不會理你的啦 公司政策就是打模糊仗愚民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8-31 10:10:00我反對 可以吧我就是要反對你沒有人反對那一句
作者:
SuperUp (( ̄▽ ̄#)﹏﹏)
2015-08-31 10:12:00那Uber就會變貴啦 我才不想搭了 稅還不是轉價到我在繳 SB
作者:
lianki (單眼 要爆嗎?)
2015-08-31 10:12:00條理推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8-31 10:13:00中肯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5-08-31 10:14:00推腦袋清楚 重點在法規不合 違法營業...
推 台灣教育利益至上必須要修正 不然大家只圖方便忘
作者:
stry (S.s)
2015-08-31 10:16:00腦袋清楚 但是愚民才不管這些
作者:
stry (S.s)
2015-08-31 10:17:00推
作者:
fox999 (fox)
2015-08-31 10:18:00買不起黑頭車的腦殘妹只能叫UBER過過乾癮 要體諒
作者: ReissL (累死囉) 2015-08-31 10:18:00
中肯 分享什麼搭乘經驗根本搞錯重點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8-31 10:20:00
沒錯 Uber擺明故意犯法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8-31 10:23:00這樣看來uber真的問題一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23:00鼠輩喜歡鑽漏洞沾沾自喜 以為自己是先進 其實是在腐蝕國家稅基 說難聽一點是國家的蠹蟲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5-08-31 10:26:00推 遵守基本的法律到底有什麼困難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08-31 10:27:00提服務,根本是模糊焦點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8-31 10:28:00uber只是app弄很好 感覺很方便又潮而已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8-31 10:29:00保險跟駕駛登記真的很重要…出事了才有人可以負責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5-08-31 10:31:00Uber概念是從共乘而來,而非營業計程車;請搞清楚再來回文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8-31 10:31:00柯P想弄計程車分級,就讓UBER先做最高級分類不是更好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8-31 10:32:00最近跳針的越來越多,可見花了不少公關費,不過KMT都失敗了帶風向有用嗎,顆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32:00哪來共乘 一個人沒事空車在那裡接case叫共乘喔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8-31 10:32:00
共乘個鬼 那些司機是也要到相同目的地去辦自己的事嗎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8-31 10:33:00
共乘!? 第一次聽到!!! 火旺邏輯 真不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33:00這麼愛共乘麻煩周末去雪隧端點載人過高乘載好嗎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8-31 10:33:00信用卡收費ㄟ,還共乘,顆顆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8-31 10:34:00
Uber演變到現在 共乘已經變成可有可無的東西了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8-31 10:35:00收現金我就相信是共乘,你有系統的用信用卡收費還共乘喔
哈哈 連坐不起都出來了 台灣坐做不起阿 滾出台灣吧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8-31 10:35:00
最初Uber的概念的確是讓人方便共乘 可是結果大家都知道
作者:
soem (æµæ°´)
2015-08-31 10:35:00業餘計程車就業餘計程車,還共乘勒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36:00業餘計程車太好聽了 野雞車就野雞車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8-31 10:36:00Uber就經手金流,還裝成只是平台,不關他的事,實在喔~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8-31 10:37:00Uber如果不經手金流,我就相信他是純平台,可是呢,顆顆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8-31 10:37:00
其實這篇打太多 我想成 Uber是白牌的優化 簡單多
作者: simplec 2015-08-31 10:37:00
推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8-31 10:38:00講共乘的那位會不會太好笑?難不成司機會"順道"到你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39:00有啦 跟司機共乘 疑
作者:
SGBA (SGBA)
2015-08-31 10:40:00uber原本就有問題 有問題的點也不回應
常坐小黃跟uber都有 有Uber就絕不坐小黃 服務差太多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護航只會拿著沒問題的點一直擴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43:00寫手又來摟 我就不覺得計程車服務有多差 至少大一點的車
服務什麼的 說真的是其次.大家對於一些違法忌惡如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44:00隊有在要求 坐十次碰到壞的機率不到一次
好笑 每天都在坐 大一點的車隊服務依舊被Uber屌打啊
傻傻的 到時候uber順利過關 你們這些寫手還有錢領嗎
他違法他繳罰金就好啦 關我屁事?所以我應該花一樣的錢做次一等服務的小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48:00哪來50% 別假了啦
他違法他沒被罰錢嗎 有啊..所以勒?哪沒50%?還是你對品質的要求比較低一點 應該是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49:00寫手水準都這麼差嗎
作者:
WINONIA (心 沒那麼累了)
2015-08-31 10:49:00推.服務的模式是可以帶動計程車產業進步.但也要遵守法規
真的笑死人了,服務勒。今天搭uber的是都坐大禮車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0:00不就我說的鑽漏洞還沾沾自喜的那種人
呵呵 講不過別人就先一句寫手帽子蓋下來啊 最好是寫手啦
不用大禮車啊 有禮貌親切車上沒煙味 上下車開車門一般小黃就是50%做不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1:00一般寫手的日常
你的錯一堆根本沒用過uber的當然覺得小黃服務超好der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2:00寫手模式啟動摟 1.混亂主題 2.假造使用經驗3.大量廢言歪樓
不要跳針服務品質阿..回答文章重點 貪小便宜就承認
跟根本沒用過的人講當然是講不通啦 然後只會說人寫手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5-08-31 10:53:00原來是葉佩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4:00幫公司護航有積點可以扣車資嗎
貪小便宜??它跟小黃一樣價格我還是會選uber啊就算貴一點我也會選他 uber black都在用了還差那點錢?
闖過幾次紅燈就回不去了 大家把交通管制法廢除 好餔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5:00呵阿 改賣黑頭啦
看一堆沒用過uber的人在談小黃的服務多好多好就很好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6:00反正業務服務好嘛 走私貨賣的跟正廠一樣貴你也買摟~
作者: Dinjang (DD) 2015-08-31 10:56:00
Uber就是計程車 還共乘咧
好笑又跟他違法不該存在有什麼關聯?別在催眠自己了阿...
各種神邏輯 他違法他繳罰金 他不該存在政府就禁止他他還存在 他屌打小黃 使用者使用並沒什麼關聯
沒幫忙開車門就是服務差阿~下次小七員工不幫我打手槍我也要去黑他服務差
小黃服務多差是比較級的 今天沒人跟他競爭的時候我也沒啥感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8:00寫手玻璃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0:59:00是喔 有幫你扛上樓嗎有幫你馬殺雞嗎
原來你坐的小黃都幫你扛上樓+馬殺雞 難怪你說小黃服務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1:02:00原來你只要開門就滿足了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1:03:00又來一個崩潰的遜泡
一起喝毒奶吧 反正他便宜管他違法政府罰錢 濃醇香!!
作者:
qoomilk (狐狸尾巴)
2015-08-31 11:05:00一針見血!!!!!!!
作者: miles840831 (miles840831) 2015-08-31 11:06:00
推
作者: keichi (旅行的話你想去哪) 2015-08-31 11:06:00
共乘咧,那我跟計程車司機也是共乘
作者:
kcl0801 (kcl)
2015-08-31 11:09:00我只想舉個例子 上次嗆馮光遠的司機也有跟車隊阿 結果在馮下車時還是忍不住了 SO....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8-31 11:11:00但馮的司機被車隊開示之後也道歉了 表示車隊還是有約束力你這樣就犯了以偏蓋全的謬誤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8-31 11:14:00所以UBER就不會有跟計程車一樣的事發生?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5-08-31 11:14:00推這篇
作者:
Kemuel (門徒)
2015-08-31 11:15:00推這篇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8-31 11:16:00削司機 錢往國外流
作者:
CockyDick (CockyDick)
2015-08-31 11:16:00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作者:
hellosan (白首笑蒼生)
2015-08-31 11:26:00uber體驗再好 也還是沒回應 目前不合法的事實 uber粉應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5-08-31 11:26:00對短視近利的人說破嘴也沒用
作者:
hellosan (白首笑蒼生)
2015-08-31 11:27:00該是去push uber台灣往合法的道路走
作者:
no1361 (SDI)
2015-08-31 11:27:00規避法規,反對uber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5-08-31 11:35:00樓上這樣有錢領嗎?風向帶太慢了
作者: kai91 2015-08-31 11:38:00
推
作者:
fge16 ( TT)
2015-08-31 11:41:00沒錯
作者:
orange7986 (AnnoyingOrange)
2015-08-31 11:49:00同意 台灣現行的法規他不遵守就別想做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5-08-31 11:52:00共你媽拉 共乘個屁 最好是共乘 在那鬼扯
作者: ridewithwind (Rider) 2015-08-31 12:06:00
非常正確!!!
作者: plane1110 2015-08-31 12:12:00
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