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淫表哥性侵6歲表妹 判7年4月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20多歲男子2012年10月底到6歲表妹住處,卻將表妹拉進廁逼口交並性侵,事後被害女童在學校被老師發現用百香果磨蹭下體,才揭發男子淫行。新北地院今依對女童強制性交罪判這名色表哥7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開庭時,表哥仍全盤否認,其律師則稱受害女童前後陳述不一。但女童前來新北地院作證是說沒有說謊,社工前來也表示是由女童自行陳述,又驗傷診斷書指出,表妹的處女膜傷痕,極可能是由外力所造成。
此外,表哥接受調查局測謊,對於「你的生殖器有沒有插入A女(表妹)的陰道」、「你有用手指插入A女的肛門嗎?」、「你有手指插入A女的生殖器嗎?」3個問題均否認,但都呈現不實反應。
新北地院認為男子未克制個人性慾,竟對性觀念懵懂無知,身心發表均未成熟的表妹下手,不僅有違倫常,也造成表妹身心不可抹滅的負面影響,惡性非輕,也未見悔意,判處男子 7年4月。(孫友廉/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is.gd/gD67VX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