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ingJoe (我不是馬奶)》之銘言:
: 這個判決告訴我們
: 司法有甚麼可信的 ??
: 這個案子這麼久了
: 能用的證據 證人早就都傳過幾百次了~
: 每次都只差法官的判決而已~
: 如果這次判無罪是真正的正義
: 那前面判有罪的法官不就全都失職 ? 這樣講有錯嗎 ??
: 那不知道有多少案子審不到這麼多次 只是不一定是死刑
: 那有多少人是白被關的(更多的 恐怕是被逃掉的)
: 不知道我們的司法院裡面養了多少隻侏羅紀跑出來的 ZZZ
這種話就不要再講了,照你這樣說
一審如果被判有罪,那二審跟三審的法官
誰敢判無罪?判了無罪馬上被人罵恐龍?
那這樣還要給人民上訴的機會做什麼?
直接一審就定罪,再也不能推翻不就好了
法律本來就不代表正義
法官不管怎麼判,一定會有一邊滿意另一邊不爽
不爽的就罵人恐龍罵說司法不能相信
滿意的也不會因此贊揚司法,因為這是本來就應該的
也太吃力不討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