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7818239 (肥宅懲罰者)》之銘言:
: 之前檢舉農地蓋工廠後,該工廠仍持續營業
: 我又再一次檢舉,後來回函稱該工廠已完成臨時工廠登記,依法於該臨時工廠登記失效前
: 不適用區域計畫法的處罰(就是就地合法啦)
: 我上網查法條說:
: 經補辦臨時登記之工廠,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日前
: ,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
: 所以只要在期限內取得證明就是真正的就地合法啦!
: 我看了一下這個工廠管理輔導法是在103年1月才修正通過這種很扯的辦法
: 媽的。沒去檢舉不知道台灣已經被亂搞成這樣了
: 檢附證明
: http://i.imgur.com/elTKVmx.jpg
農地工廠跟違建一樣 是很棘手的問題
實務上來說 大概只能阻止新建的 或是管制那些高污染的
要全部拆除會動搖國本
就算像柯P這樣大刀闊斧沒包袱的
也只能拆除比較誇張的 或限制新建案的違建
大概只有上帝的天災或是對岸的飛彈 有能力拆除全部的違建
問題拉回農地工廠
原PO也不用擔心 這東西也惹到其他既得利益集團
持有正宗工業用地的廠商認為這是不公平的競爭
所以也強力在打壓臨時工廠登記證之類的政策
這幾年都市周邊工業用地漲價幅度都很驚人
新蓋的農地鐵皮屋不少都被拆了
這已經變成工業用地持有者 vs 農地持有者的戰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