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幫買票 陳茂源沒事、簡慈坊當選無效
雲林縣議員陳茂源被指控助選員的朋友廖天賜涉賄選,廖坦承替陳買票被判2年緩刑5年,
同選區落選頭的張麗華提當選無效之訴,被法官以廖、陳無犯意之聯絡為由駁回,暫時保
住議員資格。但另一縣議員簡慈坊可沒那麼幸運,父親簡錦全涉嫌為女兒買票被判刑,她
則被宣判當選無效。簡慈坊感到很委屈,已上訴,希望二審還她清白。
元長鄉民廖天賜去年選舉期間涉以每票1千元買票,廖承認因陳茂源幫過他,為還人情才
替陳買票,因而被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對於當選無效之訴,雲林地院法官認
為廖既非助選員,且陳茂源指不認識廖,是否曾為廖服務過也不清楚,因而認定廖與陳「
難以證明有犯意之聯絡」而駁回當選無效之訴。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魏廷勳表示,法官心證見解各有不同,不予評論,不過未對陳茂源
提當選無效,係因廖天賜羈押達3個月,已超過提訴時限。張麗華昨天則表示,不排除再
提上訴。
至於縣議員簡慈坊案,雲林地方法院說,簡的父親簡錦全去年11月間,請斗南鎮林姓鄰長
到競選服務處拿7萬5千元代為買票,林則以一票500元,選前向該鄰22人買票。
簡慈坊辯稱不知情,簡錦全也否認給錢,辯稱7萬5千元是選舉造勢之用。但法官認為,林
與收賄民眾都坦承賄選,且林與簡錦全有交情,不會沒好處,可見簡確有給錢、指示買票
行為,因而判3年4月,褫奪公權6年。
對於檢察官合併提當選無效之訴,法官認為簡慈坊與父親同住服務處樓上,簡錦全曾當過
縣議員、斗南鎮長,不可能不知道賄選被抓會有當選無效之風險,因而依選罷法宣判簡慈
坊當選無效。
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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