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LTN
2.完整新聞標題:中將共諜判刑竟聲請釋憲 大法官打回票
3.完整新聞內文:柯政盛以「侵害人身、集會自由」聲請釋憲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海軍中將司令柯政盛經台商牽線,替中國在海軍發展組織,
介紹海軍周姓、徐姓少將與中國解放軍總政治部的將校級特務在澳洲會晤,柯被依違反國
安法判刑一年二月確定,他竟針對法院判決提出釋憲,理由是「侵害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集會結社自由」,柯的聲請遭大法官打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柯未具體說明為何
法院及相關法條違憲,決議不受理他的釋憲案。
無獨有偶,昨被判刑四年、被稱為近年來台灣破獲最大共諜案的中國特務鎮小江,日前也
以「羈押於看守所,較監獄服刑更為嚴厲、殘酷與不人道」為由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
認為,鎮男未具體說明羈押禁見和看守所對他的待遇有何違憲,同樣決議不受理這件釋憲
案。
鎮小江也以看守所不人道為由聲請 同樣被拒
柯政盛主張,國安法第二條之一和第五條之一,未明確界定「發展組織」意義,因此法院
作為處罰的構成要件,已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柯認為,上述條文立法目的雖為保護國家
公務機密,但判刑的手段和目的間沒有實質關聯,限制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和結社自由,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
柯政盛歷審皆判一年二月徒刑,並在今年三月間定讞須入獄服刑,但他以罹患胃癌為由,
向高雄地檢署聲請延後執行。雄檢調閱醫院病歷資料,及派人訪視柯後,認為他確實罹癌
,且已切除部分胃,考量柯年事已高,入獄後恐難自理生活,因此暫時未執行,但未來仍
將定期訪視柯,作為是否執行參考。
柯政盛是近年來淪為共諜遭判刑定讞的最高階將領;另有一位被控於九十四年間涉及共諜
案的前憲兵中將副司令陳筑藩,還在法院審理中。
七十二歲的柯政盛曾任海軍艦隊司令部少將副司令、教準部中將司令等重要軍職,九十二
年六月一日退伍;判決指出,七十二年間,中國總政治部聯絡部等特務官員得知在中國經
商的澳洲籍台商沈秉康與柯政盛熟識後,多次透過沈安排柯與其妻女至澳洲、北京等地旅
遊,再與解放軍總政治部少將局長等特務見面,柯並允諾替中國拉線介紹海軍將領。
九十七年十月至一百年間,柯政盛出面招待海軍徐姓上校(後升少將)夫婦、周姓少將夫
婦到澳洲旅遊,再由沈秉康通知解放軍統戰官員趕到澳洲與徐、周見面,但徐、周皆未被
共軍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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