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是誰?女拿男內褲告性侵 精液卻是...
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9月04日14:30
1名在美國念大學的台籍女子,去年返台和友人到北市夜店BABE18狂歡,酒醉後和當天
認識的方姓男子回家,過了幾天卻報案指遭方男性侵,還拿出一條男用內褲,聲稱上面
有方男的精液,台北地檢署將相關檢體送驗,雖發現上頭確實有男性DNA,但卻與方男
不符,再加上方男喊冤指2人根本沒嘿咻,還被女子的男姓友人強押簽本票,檢察官懷
疑女子說詞疑點重重,今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方男不起訴。
女子控訴,去年暑假短期返台,經女性友人的邀請,到夜店狂歡,當晚和方男相談甚歡
,但酒醉後方男搭計程車載她回男方住處,她隨即昏迷不醒,隔了一陣子才醒來,懷疑
被方男性侵,因而報案,且她報案時還拿出一件男用內褲,聲稱內褲上沾有方男的精液
,可證明她被方男性侵。
方男出庭喊冤稱,當天在夜店內和女子玩得很HIGH,雙方不僅在舞池互相擁吻,還互摸
下體,酒過三巡後,他搭計程車想送女子回家,上了車問女子住處地址,女子卻不說話
,他只好詢問女子,「那先回我家?」女子仍不吭聲,他因而帶女子返回自己住處,見
女子一屁股坐在床上,他隨即自己進入浴室梳洗。
方男說,他洗完澡後,女子表示要去新店捷運站找朋友,他因而送女子到新店捷運站,
兩人根本沒發生任何事。
方男還說,女子隔天約他到某公園見面,卻被數名男子強押他簽本票,他聯繫友人幫忙
報警,但警員到場後,男子卻向警員稱「沒事」,企圖打發警員離開,他懷疑被女子設
局詐財,矢口否認性侵。
檢察官傳喚當天前往夜店的友人作證,友人都稱,兩人當天在夜店內,就當眾互摸、
擁吻,以為2人互有好感,不知道後來竟發生性侵疑雲。
檢察官將女子的內褲送往刑事局鑑定,果然發現上面有精斑反應以及男性DNA,但比對
後,卻發現與方男的DNA不符,再加上女子事發後數日才提告驗傷,下體雖有陳舊性傷
痕,但並沒驗出其他男性DNA。
此外,女子報案後隨即返回美國,家人收到開庭通知書後,詢問女子,女子還嚇得打電
話到地檢署,表示她不告了,檢察官認為女子提告動機可疑,且說詞疑點重重,因而以
證據不足為由,將方男不起訴。至於那條沾有男性精液的內褲,究竟從何而來,則不得
而知。(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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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至於那條沾有男性精液的內褲,究竟從何而來,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