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台北市的楊姓男子,今年5月間帶女友外出遊玩晚歸,女友父親認為楊男不應該帶女兒
那麼晚回家,就打電話給楊男質問,講到激動處就罵了一句「幹恁娘」,楊男認為受辱,一
時氣得不知該如何是好,就對女友父親洪姓男子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洪
男僅在電話中罵人,並未散布於眾,因此處分不起訴。
20多歲的楊姓男子,今年5月間帶著剛滿20歲的女友外出遊玩,2個年輕人貪玩,直到晚間都
未回家,在家等候女兒的洪男,一直沒見到女兒返家,一顆心七上八下,掛念女兒安危。
當天深夜,洪男見到女兒返家,就先責備女兒不應那麼晚歸,害家人擔心,同時還打電話給
楊男,要他以後不可以再這麼做,沒想到洪男一時氣憤,就飆罵三字經,問候女兒男友的老
母,楊男認為洪男雖是女友的父親,但也不應該罵人,因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檢察官收案後,想要進一步了解電話中說了些什麼,履次傳喚楊男,楊男都未到案,檢察官
認為,如果單就楊男在警詢筆錄所提到在電話中罵「幹恁娘」,並無散布於眾的犯意,因此
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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