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農舍?陳明文:傳統農業縣無此問題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之1修正草案」,
對農舍購買人作出限制。來自農業縣的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表示,傳統農業縣並無農舍問
題,這個草案不是要解決農舍問題,只想推翻「農發條例」管地不管人的基本精神,未
來不只扼殺合法農舍,將會大幅降低農地的流通、減少國人的從農業意願。
已於今年7月16日預告修正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限制,農舍的「興建」資格為
加入農保的農民、農會及水利會等會員。「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之1修正草案」則規定
,「購買」農舍須年滿20歲,實際從農超過1年,且無自用農舍;農舍受贈者則限制配
偶或二等親以內直系血親,且須無自用農舍。
陳明文今早發臉書直指,近年屢爆豪華農舍問題的,多數是圍繞大台北與台中的周遭縣
市,宜蘭縣更屬「重災區」,但傳統農業縣並無農舍問題,嘉義縣近15年僅有300餘件
的農舍申請案,其他的雲林縣、彰化縣亦是如此。
他強調,「農地農用」是「農發條例」的基本精神,這是政府必須稽查的問題;農舍問
題則屬政府管理長期累積下來的行政問題,就應該回歸行政手段去解決。政府能藉行政
命令限制農舍的樣式與農舍座落在農田的位置,一旦違反規定就限期改善或強制拆除,
這才能有效地解決農舍問題。
他批評,行政院此次的修法,並不是要解決農舍問題,只是想推翻「農發條例」管地不
管人的基本精神,規定「接受農舍移轉者」也必須是農民,形同「管地又管人」。他提
醒,若讓政院版草案通過,國人將對農地移轉產生嚴重疑慮,不只扼殺合法農舍,更會
大幅降低農地的流通、減少國人的從農意願,嚴重不利台灣的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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