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師團協效應 老師發起導護三不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9-06 12:41:34
※ 引述《aairtight (隨風亂紛飛)》之銘言:
: 12年前教育部這樣說!
:
作者: ilovedandan (我愛丹丹 天天丹丹)   2015-09-06 12:42:00
可以裁撤掉導護這項工作嗎? 麻煩死了 還要早起這種事情叫警察來做就好了吧
作者: taristocrat ( ><> ● <>< )   2015-09-06 12:43:00
教育部和國防部滿像的 前者有統合視導 後者高裝檢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9-06 12:45:00
沒錯啊 住院醫師護理師新進律師會計等陣亡 關我闢事 老師當然比照啊 反正不告老師就急診急救啊 魯宅沒小孩你想要逼他甚麼?現在就看 教師們自己的carry能力啊 鬼島的現實不就是這樣嗎??
作者: peachnest   2015-09-06 12:51:00
不太了解為何都判導護老師要罰錢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9-06 12:54:00
不然要判誰呢? 基層不扛 高層扛? 不可能啊 那當然就是__扛啊
作者: peachnest   2015-09-06 12:54:00
做義工的最怕碰到要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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